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3

643.“若有人想要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圣爱与圣智 #290

4.3永恒之主,也就

4.3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产生灵界太阳,又从这太阳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

290.本书第二部分论述了灵界太阳,那里证实了以下观点: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83-88节)。属灵之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89-92节)。这太阳不是神,而是神-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一种发出;这太阳的热和光也是如此(93-98节)。灵界太阳处于中等高度,距离天使如同自然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103-107节)。在灵界,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以此确定其它方位(119-123, 125-128节)。天使始终面向显为太阳的主(129-139节)。主通过太阳,也就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最先发出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151-156节)。自然界的太阳纯粹是火,起源于这太阳的自然界因此也是死的;自然界的太阳被造是为了完成和结束创世之工(157-162节)。没有一活一死这两个太阳,创造是不可能的(163-1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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