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1.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表示主对这些人的保护,免得他们以某种方式受到伤害。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清楚可知,因为经上说“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还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从这些话和接下来的话明显可知,“若有人要伤害他们”表示主的保护,免得他们以某种方式受到伤害。这些话是指着“两个见证人”说的,“两个见证人”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之教义;该教义是信之教义为之服务的生活教义;在教会的末了,这些教义将被传讲。
前面已经说明这两节经文中接下来的话都涉及什么,但由于它们在未知的事之列,所以应当重述。当教会的结束即将来临时,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就会被揭示和教导。这样做是为了善人可以与恶人分离;之所以有一个分离,是因为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是属天和属灵的,被善人接受,却被恶人弃绝。此外,在教会的末了所揭示的圣言内层事物是为那时也正在形成的新教会的教义和生活服务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当犹太教会的结束即将来临时,主自己打开并教导圣言的内层事物,尤其揭示了圣言中那些预言祂自己的事;当这些被打开和揭示时,教会的外在就被废除了,教会的外在主要由遮蔽主,代表、因而表示祂正在揭示的教会内层事物的祭祀、仪式和律例构成。先知书中的各处经文也预言这一切将成为现实。
如今的情况也是这样;因为现在主乐意揭示天堂的许多奥秘,尤其揭示圣言的内义或灵义;迄今为止,这内义或灵义完全不为人知;祂还教导纯正的教义真理。马太福音(24:3, 30, 37)中“主的降临”就表示这种启示。在教会的末了,启示是有必要的,因为如前所述,通过启示,善人可以与恶人分离,一个新教会得以建立,这一切不仅发生在世人所在的自然界,还发生在灵人和天使所在的灵界;事实上,这两个世界都有一个教会,启示发生在这两者中,分离由此发生,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也是如此。由此可见,这些话表示主的保护,免得他们受到伤害。
就我们地球上的教会的相继状态而言,很明显,它们就像一个正在改造和重生之人的相继状态,即:为了变成一个属灵人,他首先被孕育,接着出生,然后长大,随后越来越深地被引入聪明和智慧。从上古时代直到犹太教会的结束,教会就像一个人那样发展,即:他被孕育、出生、长大,然后接受指导和教导;但犹太教会结束之后,或自主的时代直到如今,教会的相继状态就像一个在聪明和智慧上逐渐成长,或正在重生的人。为实现这个目的,主在世时揭示了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现在更内层的事物又被揭示出来;随着内层事物被揭示出来,人会变得更智慧;因为变得内在就是变得更智慧,变得更智慧就是变得内在。
543.启12:5.“她生了一个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并随之而来的关于真理和良善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并随之而来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男孩子”表示在属灵人里面孕育,并在属世人里面出生的真理。原因在于,在圣言中,“世代和出生”表示属灵的世代和出生,属灵的世代和出生总体上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AR 535节);因为没有别的东西从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中被生出和出生。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AR 533节),所以很明显,“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教义在此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以及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事实上,“教义”是指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把它们都包括在内了。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龙的追随者就站在我周围,怒不可遏地努力吞吃它们,也就是灭绝它们。我被允许讲述这个消息,是因为它确实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的追随者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各个地方。
由于从属灵的婚姻中生不出别的后代,所以男性后代是指在理解力和随之而来的思维中的真理和良善;女性后代是指在意愿和随之而来的情感中的真理和良善;因此,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确认这一点,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到这一点;诗篇: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勇士手中的箭怎样,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就怎样。(诗篇127:3-5)
弥迦书: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子,要使你秃头,为你剪发,因为他们离开了你。(弥迦书1:16)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是那棵橄榄树的两个儿子,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撒迦利亚书4:3, 11, 14)
耶利米书: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都离我而去,不在了。(耶利米书10:20)
耶利米哀歌:
我的儿子凄凉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 18, 20)
以西结书: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人都分散于四风。(以西结书5:10)
马太福音: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 马可福音13:12; 路加福音12:53)
以西结书:
你拿了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马太福音: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前面所引用的引文中,“儿子”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真理自身;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 耶利米书3:24, 25; 5:17; 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 何西阿书11:9-11; 撒迦利亚书9:13; 诗篇144:11, 12; 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在这种情感方面的教会,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太多了,若被引用,会占用大量篇幅;“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犹大的女儿或女子”、“以色列的女儿或女子”不是指别的。关于“锡安的女儿或女子”所引用的一些经文可参看下文(AR 612节)。谁看不出,所指的,不可能是圣言如此频繁提到的“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实际女儿或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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