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35

635.启11:3.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揭秘启示录 #128

128.“仁爱、事工

128.“仁爱、事工”表示被称为仁爱的属灵情感及其运作。“仁爱”是一种属灵情感,因为仁爱就是对邻之爱,对邻之爱就是这种情感。“事工”(Ministry,或事奉)是仁爱的运作,因为在圣言中,那些做属于仁爱的事之人被称为“事奉者或用人”(ministers)。一个拜神的人有时被称为“仆人”(servant),有时被称为“事奉者或用人”;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神的仆人”,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神的事奉者或用人”。原因在于,真理服侍良善,良善事奉真理。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仆人”(servant)(可参看AR 3节),而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事奉者或用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要被称为耶和华的祭司,我们神的事奉者。(以赛亚书61:6)
耶利米书:
我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必不废弃。(耶利米书33:21)
他们被称为“事奉者”,是因为“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诗篇:
祂的万象,遵行祂旨意的事奉者,你们都要祝福耶和华。(诗篇103:21)
又: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诗篇104:4)
为“灵”的“使者”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为“事奉者”的“使者”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火焰”也表示爱之良善。耶稣说:
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马太福音20:26-27; 23:11-12)
“用人”(Minister,或事奉者)在此论及良善,“仆人”论及真理。在以赛亚书(61:6),约翰福音(m12:26),路加福音(m12:37),以及其它地方的“事奉”(ministering,或译为服事等)和“事工”(ministry,或译为仆役等)所表相同。因此,很明显,“仁爱、事工”表示属灵情感及其运作;因为良善属于仁爱,真理属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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