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35

635.启11:3.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圣爱与圣智 #415

415.智慧与爱的这

415.智慧与爱的这种结合与分离,可以看作是肺与心的结合。因为心脏可以通过直接从它输送的血液与支气管的肺泡连接,也可以通过不是直接从它,而是从腔静脉和主动脉输送的血液与它们连接。这使得身体的呼吸与灵的呼吸分离成为可能。但当唯有来自心脏的血液驱动时,两种呼吸就无法分离。由于思维通过对应与呼吸行如一体,所以从肺呼吸的双重模式也明显可知,当与他人在一起时,一个人能以一种方式进行思考,并照着这种思考说话和行动;当不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也就是说,当不用担心丧失名声时,则以另一种方式进行思考,并照着这种思考说话和行动。因为这时,他能思想并出言反对神、邻舍和教会的属灵事物,反对道德和文明的法律;他还能通过偷窃、报复、亵渎和通奸等行为反对它们。而另一方面,与其他人在一起,就是在他害怕丧失名声的地方,他能像一个属灵、道德和守法的人那样谈论、说教和行动。由此可见,爱或意愿也能像理解力那样被提升,还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或爱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智慧,若不爱智慧,可以说是能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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