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267.⑵恶人滥用这些官能来确认邪恶和虚假,而善人则用它们来确认良善和真理。人从被称为理性的理智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意志官能中获得随心所欲确认任何东西的能力。因为属世人能将其理解力提升到他想要的任何高度的更高的光中;然而,一个陷入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只能将它提升到属世心智的上层区域,很少提升到其属灵心智的边界。原因在于,他被其属世心智的爱之快乐主宰,当他将理解力提升到属世心智以上时,他的爱之快乐就会消失。他若将它提升得更高,并看见反对他的生命快乐,或自己的聪明假设的真理,就会要么歪曲这些真理,要么略过,要么轻蔑地抛之脑后,要么把它们存在记忆里,当作服务他的生命之爱或自我聪明的骄傲的手段。
属世人能随心所欲地确认任何东西,这一点从基督教界中所发现的许多异端邪说可以清楚看出来,每种异端邪说都被它的信徒确认。谁不知道各种邪恶和虚假都能被确认?下列观点就能被确认,并且恶人从心里确认,即:神不存在,大自然就是一切,并创造了她自己;宗教信仰只是一种手段,用来束缚头脑简单的人;人类的谨慎成就一切,而神性治理除了将宇宙维持在它被造所在的秩序中外,什么也做不了;而且谋杀、通奸、偷盗、欺诈和报复都是可行的,正如马基雅弗利及其追随者所认为的那样。
属世人能确认上述观点和许多其它类似信条;事实上,他能把确认它们的证据填满书卷。一旦这些虚假被确认,它们就会出现在自己的幻光之中,而真理则出现在这样的黑暗里:它们只能被视为黑夜幽灵。一言以蔽之,把最虚假的观念拿来作为一个命题提出来,叫一个聪明人去证明它,他会证明到真理之光彻底熄灭的地步。不过,先抛开他的论据,回过头来凭你自己的理性看待这个命题本身,你就会在它的怪诞中发现它的虚假。由此可见,人能滥用他从主所获得的这两种官能来确认各种邪恶和虚假。动物做不到这一点,因为动物没有这些官能。因此,动物生在其生命的一切秩序和属世之爱的一切知识中,而人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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