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35

635.启11:3.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5

Life15.一个不

Life15.一个不属灵的人仍能像一个属灵人那样思考并理性谈论,这是因为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也就是真理中,并从这光看东西。但他的意愿无法以同样的方式被提升到天堂之热,也就是爱中,并从这热行动。这就是为何除非一个人是属灵的,否则真理和爱在他里面不会构成一体。这也是为何人能说话;正是这一点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正因当意愿尚未被提升到天堂时,理解力就能被提升到天堂,所以人才能被改造并变得属灵;不过,在他的意愿也被提升之前,他还没有开始被改造并变得属灵。由于理解力超越意愿的这种优越能力,一个人,无论是何性质,即便是邪恶的,仍能像属灵人那样思考,从而理性谈论。尽管如此,他仍不是理性的,因为不是理解力引导意愿,而是意愿引导理解力。理解力只是教导并指明道路,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5节)所说明的。只要意愿不与理解力一起在天堂,此人就不是属灵的,因而不是理性的;因为当由他的意愿或爱来决定时,他会扔掉关于神、天堂和永生的理性思维,反而捡起凡符合他的意愿或爱的东西,并称这些东西为理性。不过,这些问题将在关于天使智慧的著作中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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