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11:3-4
634.启11:3, 4.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他们要穿着麻布,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些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这地的神面前。
“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635节);“他们要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他们应教导人,应教导什么,甚至直到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636节);“穿着麻布”表示由于不接受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而处在哀悼中(637节)。
“这些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或爱之良善和这良善之真理(638节);“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表示这些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在天堂和教会属于祂(639节)。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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