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1.“因为它已经给了列族”表示因为它已经被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败坏了。这从“列族”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在生活上处于邪恶,由此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列族”表示邪恶和虚假(参看AE 175b, 331b, 625节)。圣言、因而教会和敬拜的外在之所以被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败坏,是因为被称为圣言字义的圣言的外在是照着世上的表象来写的,还因为它是给孩子和心智简单的人的;这些人对违反表象的任何东西都没有感知,故随着年龄增长,他们通过真理的表象在其中的字义被引入内层真理,表象由此逐渐被脱去,内层真理则被植入以取而代之。这一点可通过无数例子来说明;如我们要向神祷告不要把我们引入试探;这样说是因为看起来好像是神如此引领,然而神并不将任何人引入试探;再者,经上说,神发怒,惩罚,投入地狱,使邪恶临到恶人,以及其它许多类似的事;而事实上,神从不发怒,从不惩罚,从不投入地狱,根本不向任何人行恶;相反,是恶人将这些东西带给自己,或说通过自己的邪恶向自己如此行,因为邪恶本身就包含惩罚的邪恶在自己里面。尽管如此,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说到这些事,是因为表象就是这样。另举一例,经上说:
不要称呼父亲为父亲,也不要称呼师傅为师傅。(马太福音23:8–10)
尽管他们应该被如此称呼;但经上这样说,是因为“父亲”表示主,主重新创造并生出我们,还因为唯独祂教育和教导人;因此,当人处于属灵观念时,他会认为唯有主是父亲和师傅;但当人处于属世观念时,情况则不同。此外,在灵界或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其他任何父、老师或师傅,因为属灵生命来自祂;其它情况也一样。
由此可见,圣言的外在、因而教会和敬拜的外在,由表面真理构成;因此,那些在生活上处于邪恶的人将它用于支持自己的爱和由此孕育的原则。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表示圣言外在的“院子已经给了列族”,后来又说“他们将践踏圣城”。这一切会发生在教会的末了,那时人们如此世俗、属世和肉体化,以至于完全不能看见被称为属灵真理的内层真理;由此可推知,那时他们完全败坏了圣言的外在,也就是圣言的字义。对圣言字义的这种败坏也发生在犹太人中间的教会末了的犹太人身上,这就是以下经文在灵义上的意思:
兵丁分了主的衣服,但没有分里衣。(约翰福音19:23, 24)
这句话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败坏了圣言字义上的圣言的一切事物,但没有败坏灵义上的圣言,因为他们不知道这灵义。这就是这些事物在灵义上所表示的(可参看AE 64节)。如今教会的情况也一样,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事实上,如今圣言不是根据属灵真理,而是根据字义的表象来解释的,这些表象被用于确认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由于内层真理,也就是属灵真理,既不为人知,也不被接受,所以可知,圣言的字义被意愿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虚假败坏了。因此,这就是“院子已经给了列族”的含义。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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