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8.“天使站在旁边说”表示主的意愿和命令。这从“站在旁边”、“天使”和“说”的含义清楚可知:“站在旁边”在此是指意愿(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天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E 593节);当主说话时,“说”是指命令;因为主所说的都要成就,或任何人都应该实行,这是命令。“天使站在旁边”在此表示主的意愿,是因为在灵界,看到别人、与他说话、给他一个命令的思维与渴望或意图并意愿,会使得这个人同在,也就是站在旁边。事实上,灵界不像自然界那样拥有固定、因而可以测量的距离;但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相似性会带来同在,而它们的不相似则带来缺席;这就是灵界的一切距离的源头。这一事实的基础是以下普遍原则或法则:主照着各人对祂的爱,并照其对邻之爱,以及由此而来的思维而与各人同在。一切距离,也就是天使和灵人中间的一切同在和缺席都因这普遍的原则而存在。因此,当任何人渴望与别人说话,也就是说,出于与他说话的渴望或意愿思想他时,这个人就立即出现,或他与这个人同在。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91–199节),那里论述了天上的空间。由此可见,为何“天使站在旁边”表示主的意愿,因为“站在旁边”表示同在。
Life76.没有人能知道婚姻的贞洁是何性质,除非他避通奸的淫乱如罪。因为一个人能知道他所经历的事,却无法知道他所没有经历的事。一个人若知道他未曾经历的某种东西,并且是基于对它的描述或思考知道的,就仅仅是在暗中知道它,对它仍存有某种怀疑。因此,在没有实际经历之前,没有人在光中看见任何东西,并免除怀疑。这后一种情况就是知道,而另一种情况是知道,却又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真相是:通奸的淫乱与婚姻的贞洁就像地狱与天堂一样彼此有别;通奸的淫乱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地狱,婚姻的贞洁构成天堂。但婚姻的贞洁唯独存在于避通奸的淫乱如避罪的人身上(参看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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