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8.“天使站在旁边说”表示主的意愿和命令。这从“站在旁边”、“天使”和“说”的含义清楚可知:“站在旁边”在此是指意愿(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天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E 593节);当主说话时,“说”是指命令;因为主所说的都要成就,或任何人都应该实行,这是命令。“天使站在旁边”在此表示主的意愿,是因为在灵界,看到别人、与他说话、给他一个命令的思维与渴望或意图并意愿,会使得这个人同在,也就是站在旁边。事实上,灵界不像自然界那样拥有固定、因而可以测量的距离;但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相似性会带来同在,而它们的不相似则带来缺席;这就是灵界的一切距离的源头。这一事实的基础是以下普遍原则或法则:主照着各人对祂的爱,并照其对邻之爱,以及由此而来的思维而与各人同在。一切距离,也就是天使和灵人中间的一切同在和缺席都因这普遍的原则而存在。因此,当任何人渴望与别人说话,也就是说,出于与他说话的渴望或意愿思想他时,这个人就立即出现,或他与这个人同在。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91–199节),那里论述了天上的空间。由此可见,为何“天使站在旁边”表示主的意愿,因为“站在旁边”表示同在。
Life72.当一个人不再陷入杀人的邪恶,而是处于对邻之爱的良善时,凡他所行的就都是这爱的良善,因而是善行。一个处于这良善的牧师每当教导和引领人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拯救灵魂的爱行事。一个处于这良善的法官每当进行裁决,或做出判决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服务国家、社区和同胞的爱行事。商人也一样,如果他处于这良善,那么他的一切生意都是善行;他里面有对邻之爱;他的国家,社区和同胞,以及他的家庭成员,也是邻舍;他关心他们的福祉,就像关心自己的一样。一个处于这良善的工人也会出于它而忠实工作,为他人和为自己是一样的,害怕邻舍受损如同害怕自己受损。这些人所做的之所以是善行,是因为任何人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照着上述普世律法(21节)行善到何等程度;凡避恶如罪的人都是从主,而不是从自己行善的(18—31节)。不视各种杀人,就是敌意、仇恨、报复等等为罪的人,情况正好相反。无论他是牧师,法官,商人还是工人,凡他所做的,都不是善行,因为他的一切行为都有他里面的邪恶参与其中;事实上,产生行为的,是他的内在。外在可能是良善,但仅就他人而言,不是就他自己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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