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25

625.“指着各人民

625.“指着各人民、各民族、各舌头和许多君王”表示对所有在生活上处于真理和良善,同时在教义上照着各人的宗教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因而在生活的良善和教义的真理方面可以教导圣言。这从“人民和民族”、“舌头和许多君王”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和民族”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和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在圣言中,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被称为“人民”,但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被称为“民族”。属于属灵教会、被称为“人民”的,是那些在教义和生活方面处于真理的人;属于属天教会、被称为“民族”的,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因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关于圣言中“人民和民族”的这种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75, 331节)。“舌头和许多君王”是指那些在生活和教义方面照着各人的宗教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因为“舌头”表示真理之良善,以及照着各人的宗教对这些的承认(参看AE 330, 455节);“君王”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许多君王”表示来自良善的各种真理,但却照着各人的宗教。“君王”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参看AE 31, 553节)。

“许多君王”表示来自良善的各种真理,是因为在教会之外的各人民和民族大部分在教义上处于虚假;但他们又过着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生活,故他们的宗教虚假也被主当作真理来接受,因为他们的虚假内在里面有爱之良善,爱之良善将其品质赋予一切真理,在这种情况下则将其品质赋予这些人信以为真理的虚假;此外,当他们进入来世时,隐藏在里面的良善使他们感知到真正的真理,并接受它们。再者,有些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如那些在圣言字义中的真理;当这些真理的表象里面有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时,它们也被主当作真正的真理来接受;对这些人来说,在来世,隐藏在里面的良善会驱散表象,使属灵真理,也就是真正的真理露出来。由此可见,“许多君王”在此是什么意思。至于存在于外邦人当中的有良善在其中的虚假,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

从本文和前文所阐述和说明的可以看出,“他必须指着各人民、各民族、各舌头和许多君王再说预言”表示圣言仍必须被教导给那些在教义上,由此在生活上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但由于经上说“指着人民、民族、舌头和君王”,所以这些话也表示必须在生活的良善和教义的真理方面教导圣言,因为圣言整体上包含这两者。

这就是从人抽象出来的这些话的意义,也就是真正的灵义。字义在大多数地方涉及人,也提到人,但真正的灵义完全不关注人,或说与人完全无关。事实上,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在他们所思所说的一切细节上,都没有人或地方的任何概念,因为人或地方的概念会限制和局限思维,由此使它们变得属世。但当概念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时,情况就不同了。这就是为何天使拥有聪明和智慧,又为何天使的聪明和智慧是无法形容的。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处于属世思维;属世思维从人、地方、时间和物质事物中获得自己的概念;如果这些从人那里被拿走,他那转化为感知的思维就会灭亡,因为没有这些东西,他就什么也不懂;但天使的思维没有源于人、地方、时间和物质事物的概念;这就是为何天使的思维和言语是无法形容的,对人来说也是无法理解的。

然而,人若在世上过着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离世后就会进入无法形容的聪明和智慧;因为那时,他的内层心智,也就是其灵的真正心智,打开了;当这个人成为天使时,他就出于该心智思考和说话,因而思考并谈论诸如他在世上无法讲出或理解的那些东西。每个人都拥有这种属灵心智,属灵心智就像天使的心智;但由于人在世上藉着肉身说话、看见、听见和感觉,所以属灵心智隐藏在属世心智里面,或住在它上面;那时他完全不知道他在属灵心智中所思考的东西;因为那时,属灵心智的思维流入属世心智,并在那里被限制和束缚,从而呈现,使自己被看见和感知到。只要人在世上活在肉身中,他就不知道他里面有属灵心智,并在其中拥有天使的聪明和智慧,因为如前所述,居于那里的一切事物都流入属世心智,因而照着对应关系而变成属世的。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圣言在灵义上是何品质,这灵义完全从人和地方,也就是从那些从属于身体和世界的物质事物中获得自己品质的事物中抽象出来了。




圣治 #73

73.⑴人拥有理性和

73.⑴人拥有理性和自由,或理智和自主;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264-270, 425节)和本书(43—44节)论述了这一事实:人拥有理解力的官能,也就是理性,还拥有思考、意愿、说和做他所理解的官能,也就是自由,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但由于当人们思想这两种官能时,可能会对它们产生许多质疑,所以在这个关头,我想简单说一说人所拥有的照其理性行动的自由。

然而,首先必须知道的是,一切自由都是爱的一种属性,以至于爱和自由为一。由于爱是人的生命,故自由也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人所拥有的一切快乐都来自他的爱;快乐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出于爱的快乐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一个人被快乐牵引,就像一个物体被河流载走一样。由于爱多种多样,有些是和谐的,有些是不和谐的,所以可推知,自由同样多种多样;但总体上分为三种:属世自由,理性自由和属灵自由。

每个人都通过遗传获得属世自由。人出于属世自由只爱自己和世界;他最初的爱不是别的。由于一切邪恶皆源于这两种爱,因而邪恶成为爱的对象,所以可推知,思考和意愿邪恶是人的属世自由。当通过理性确认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由照其理性行恶。他如此行恶是由于他那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他确认它们是由于他那被称为理性的官能。

例如,正是由于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爱,他才想要通奸、欺诈、亵渎和报复;当从心里将这些邪恶合理化,并由此把它们合法化时,因着热爱它们的快乐,可以说他自由地照理性思考和意愿它们,并且只要世间的法律不阻止,他还会说出来、做出来。正是由于主的圣治,人才被允许如此行,因为他拥有自由或自主。人因遗传天生就在这种自由中;那些因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而将这种自由合理化的人都在享受它。

理性自由来自要么为了尊敬要么为了物质利益而对名声的爱。这爱的快乐在于表面上装得像一个道德人;人因喜爱这种名声,所以不会欺诈、通奸、报复或亵渎。此外,他因使这种行为变成理性的东西,故也会以诚实、公正、贞洁和友好的方式出于自由照其理性行动。事实上,他能出于这种理性提倡这种行为。然而,如果这种理性是纯属世的,同时不是属灵的,那么这种自由纯粹是外在自由,而不是内在自由;因为他内心一点也不爱这些良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表面上装装样子罢了,如前所述。因此,他所行的善事本身并不是良善。他甚至会说,应当为了公众利益而做这些事;但他这样说不是出于对公众利益的爱,而是出于对自己的名声或利益的爱。因此,他的自由没有一丝对公众利益的爱在里面,他的理性也是,因为这理性只是赞同他的爱。结果,这种“理性自由”是一种更内在的属世自由。按照主的圣治,这种自由也留给每个人。

属灵自由来自对永生的爱。除了那些视恶如罪,并因此不意愿它们,同时仰望主的人外,没有人能获得这爱及其快乐。一旦人如此行,他就处于这种自由。因为人因邪恶是罪而不去意愿它们,并因此不去作恶的能力,来自更内在或更高的自由,这自由来自他更内在或更高的爱。一开始,这种自由看上去不像是自由;然而,它的确是。后来,它的确看上去是自由,那时人就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通过思考、意愿、说和做良善和真理而行动。这种自由会随着属世自由的减少和顺服而增加,并与它所洁净的理性自由结合。

人人都能获得这种自由,只要他愿意思想生命是永恒的,与永生无尽的快乐和幸福相比,世上生命的短暂快乐和幸福不过如同转瞬即逝的影儿。一个人若愿意,是能想到这一点的,因为他拥有自由和自主,还因为这两种官能所源于的主不断赐下这样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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