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18

618.“它会使你肚

618.“它会使你肚子发苦”表示它内在令人不快乐,因为外在被玷污了。这从“苦”或“苦味”和“肚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苦”或“苦味”是指由于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肚子”是指内层之物。“肚子”表示内层之物,因为这些话之后,经上说“在口中要甜如蜜”,“口”表示外层之物,因为口中所含的东西被咀嚼并吞进肚腹,由此从外层到内层,进入人的内脏。不过,关于“肚子”的含义,我们稍后会提到。“苦”(或苦味)表示由于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的东西,因此“发苦”表示令人不快乐,因为甜的东西若与某种令人不适的东西掺杂,就会发苦,从而令人不快乐;苦艾、苦胆和没药的苦味由此而来。由于“甜”表示因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而令人快乐的东西,所以“苦”表示因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不是被自然界的任何人,而是被灵界的灵人和天使感知并感觉为苦味;因为一切被玷污的真理之良善,当在他们那里变成味道时,就明显感觉发苦。事实上,灵人和天使与世人一样,拥有味觉,但灵人和天使的味觉是从一个属灵源头流出的,而世人的味觉是从一个属世源头流出的;对灵人来说,苦味来自被玷污的良善之真理,但对世人来说,它来自甜的东西与令人不适之物的掺杂。约翰的这种苦的感觉也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因为他在灵里,否则他不能吃小书卷。被玷污的真理是指被用于邪恶并与其虚假掺杂的良善之真理,当圣言字义的真理被用于肮脏的爱,从而与邪恶掺杂时,情况就是这样。这种令人不快乐就是此处肚子发苦所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圣言中的内层之物,也就是圣言的内层是什么意思。圣言的内层是指包含在它的内在或属灵意义中的事物;这些是真正的真理;圣言的外层真理,也就是被称为文字意义和字义的外在或属世意义中的真理,就对应于这些真理。当圣言的外层事物,或圣言的文字意义或字义上的真理被歪曲和玷污时,圣言的内层真理就被歪曲和玷污了;因此,当一个人将字义上的圣言用于尘世之爱的邪恶时,它就变得令天使不快,天使处于圣言的内在或属灵意义,这种不快就像苦味的不快。由此可见,“小书卷会发苦,并使肚子发苦”表示圣言内在是令人不快乐的;不过,我们刚才所论述的这种不快是属灵的不快。但在此也由“苦”所表示的属灵-属世的不快,是由以下事实产生的:内在从圣言字义收集并被称为字义的教义真理,对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来说,是令人不快乐的。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之人在教会结束时对圣言的理解,那时他们大部分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那时,对他们来说,从圣言字义所确认的邪恶之虚假是令人快乐的;而从圣言字义所确认的真理是令人不快乐的。这一点也由“小书卷在肚子里发苦,但在口中却甜如蜜”来表示。

“苦”表示被玷污的良善之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苦”的地方清楚看出来,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0, 22)

显然,此处“苦”表示被玷污的良善和真理,因为经上说“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这句话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为当“称善为恶,称恶为善”时,良善就被玷污了,当“以暗为光,以光为暗”时,真理就被歪曲了,“暗”表示虚假,“光”表示真理。这清楚表明,“以苦为甜,以甜为苦”、以及“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表示类似事物;“喝酒的勇士”表示那些玷污圣言真理的人,“有力量调烈酒的人”表示那些歪曲它的人,“酒”和“烈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勇士”和“有力量的人”表示那些在独创性上表现突出,擅长玷污它们的人。

同一先知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 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悲哀的新酒”和“ 凋残的葡萄树”表示已经失去的圣言和教会的真理,“新酒”表示圣言的真理,“葡萄树”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表示心智的内在祝福和内心的幸福将灭亡,因为属灵良善的真理被摧毁了;“喝烈酒的,必以为苦”表示良善之真理因对它的歪曲和玷污而变得令人不快乐。

摩西五经:

到了玛拉,他们因苦不能喝水,这水被丢在水里的木头医治了。(出埃及记15:23–25)

他们因苦而不能喝的玛拉的“水”代表被玷污的真理,“水”表示真理,“苦”表示玷污。把木头丢在水里“医治它们”代表爱与生活的良善驱散虚假,打开真理,从而恢复它;因为一切真理都是被生活与爱的邪恶玷污的;因此,它被爱与生活的良善打开并恢复,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爱之良善就像火,真理由此出现在光中。

先知门徒把野瓜或苦的野葡萄所搁在、以利沙通过撒进细面而得医治的锅(列王纪下4:38–41)所表相同。他们把苦瓜所搁在的“锅”表示被歪曲的圣言;撒进去、使它得医治的“面”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驱散产生歪曲的虚假。

由于雅各的子孙败坏了圣言的一切真理,并通过把它们用于自己和尘世之爱而歪曲和玷污了它们,所以在摩西之歌中,经上论到他们说: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申命记32:32)

“葡萄树”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葡萄”表示由此而来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挂”表示信之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苦挂”表示被玷污的信之良善。

民数记:

要把咒诅的水给被丈夫指控犯通奸的妻子,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在她里面变苦,肚子发胀,大腿消瘦。(民数记5:12–29)

男人与妻子的婚姻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从这属灵婚姻降下来的;因此,“通奸”表示虚假与邪恶的结合,这就是为何“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变苦”,这表示对良善的玷污;由于“肚子”表示婚姻之爱,和子宫,以及大腿一样,所以“肚子发胀,大腿消瘦”,这在灵义上表示婚姻之爱本身,包括属灵的和属世的,灭亡了;“子宫”或“肚子”表示属灵的婚姻之爱,“大腿”表示属世的婚姻之爱。由此可见,“苦”和“苦味”一般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和玷污,“苦胆”、“苦艾”、“没药”、“野瓜”、“野葡萄”,以及其它许多事物表示这些的各个种类。


圣爱与圣智 #361

361.每个人都拥有

361.每个人都拥有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它们就像爱和智慧那样彼此不同;这一事实既为世人所知,也不为世人所知。这一事实是从普遍的感知得知的,而不是从思维,尤其理论化的思维得知的。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在人里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因为每个人在被告知这一点时都能感知到,他或许还会对别人说:“这个人的心意是好的,但他不是很聪明或没有弄清楚;另一方面,这个人很聪明,或这个人理解得很好,但他心意不好,或他的意愿不好。我喜欢又聪明心意又好的人,不喜欢虽然聪明,但心意很坏的人。”然而,当这个人对意愿和理解力进行理论化,或思想它们时,他没有把它们一分为二,加以区分,反而混淆了它们。原因在于,那时他的思维与其肉体视觉紧密相联。当他写下来时,更不明白意愿和理解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这是因为那时他的思维与感官层,也就是此人自己的东西紧密相联。正因如此,有些人想得很好,说得也很好,但写得不好,这是女性的共同特征。

其它例子也一样。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或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进入天使社群,在那里作为一个人去看、去听、去说?又或者,一个出于公义而行公义,出于公平而行公平的人拥有良心?但是,如果一个人背离了普遍感知,并将这些事交给思维或理论,那么他就不知道:何为良心;或灵魂能看、能听、能说,和人一样;或良善的生活除了施舍穷人外还会是什么。你若出于思维或通过把它们理论化去写这些事,就是在用表象和谬误,以及有声音无实质的词语来证实自己的理论。因此,在有大量思想,或广泛理论化,尤其大量写下来,或将自己的理论写下来的学者当中,许多人已经削弱并模糊,甚至摧毁了自己的普遍感知;反倒是简单人比那些自以为超级智慧的人更清楚地看到何为良善和真理。

这种普遍感知是由于来自天堂的流注,该流注降至思维,甚至视觉。不过,思维一旦脱离普遍感知,就会陷入由视觉和人自己的东西所产生的幻想。你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将某个真理告诉拥有普遍感知的任何人,他就会明白;告诉他,我们从神那里并在神里面拥有存在、生命和动作(使徒行传17:28),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在爱和智慧里面与人同住,他就会明白;进一步告诉他,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并稍加解释,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他就会明白;问他何为良心,他就会告诉你。不过,把同样的话说给某个不从普遍感知,而是从原则,或从通过视觉由世界那里所获得的观念中获得思维的学者,他就不明白。然后,请想一想,究竟哪一个更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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