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13

613.启示录10:8–10

613.启10:8–10.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他对我说,你拿去,把它吃光;它会使你肚子发苦,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把它吃光了;它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之后,我的肚子就发苦了。

“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表示在仍留在他们身上的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方面,对教会之人的探究(614节);“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表示主向天堂和教会展开的圣言(615节)。

“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表示从主感知圣言品质的能力(616节);“他对我说,你拿去,把它吃光”表示他应阅读、感知和探究圣言,就是圣言的内层和外层品质(617节);“它会使你肚子发苦”表示它内在令人不快乐,因为被玷污了(618节);“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它外在是令人快乐的(619节)。

“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把它吃光了”表示探究(620节);“它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表示在其外在意义或字义方面的圣言仍感觉令人快乐,但只是因为它有助于确认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虚假原则(621节);“吃了之后,我的肚子就发苦了”表示由于被玷污的圣言字义的真理,让人感觉并查明,圣言内在并不令人快乐(622节)。


揭秘启示录 #193

193.“我又要将我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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