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10

610.“必不再有时

610.“必不再有时间了”表示必不再有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也不再有由此而来的任何教会状态了。这从“时间”的含义清楚可知,“时间”在此是指人在对圣言的理解方面的状态,因而是指教会的状态,因为这些是本章论述的主题。“时间”表示状态,因为在灵界,时间只由生命的具体和总体状态来决定和区分。这是因为灵界的太阳,也就是主,并不移动,而是在天堂的同一个地方或部分静止不动;这个地方或部分就是东方;那里的太阳不像自然界的太阳看起来那样旋转经过众天堂。时间,无论总体还是具体,是由自然界太阳的表面旋转决定的,并由此存在;总体上是年及其四季,四季被称为春、夏、秋、冬。此外,一年中的这四个季节是对应于灵界四个状态的自然界四个属世状态,灵界的这四个状态是它的总体属灵状态。具体地,在自然界的这些总体状态里面有固定和规定的时间,被称为月和周,尤其日,日被划分为四个属世状态,被称为早晨、中午、晚上和夜间,灵界也有四个状态对应于这四个属世状态。因为在灵界,如前所述,太阳不是旋转经过众天堂,而是保持恒定,固定在东方静止不动,故没有年、月、周、日、时,因而也没有任何时间的测定,只有生命状态的测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因此,在灵界,没有人知道时间是什么,只知道状态是什么;因为对一个事物的测定赋予对它的观念,事物照着这个观念而得名。这就是为何在灵界,没有人知道时间是什么,尽管它们如在自然界那样彼此交替,只是取代时间的,是状态及其变化;因此,当圣言提到时间时,时间表示状态。不过,关于灵界的时间和诸时间(time和times),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关于天使状态的变化(HH 154–161节)。

由于“时间”是指属于自然界的时间的事物,如属于年和日的事物,一年的事物是播种期和收割期,一日的事物是早晨和晚上,所以在圣言中,属于时间的这些事物描述的是教会的状态,“播种期”描述并表示教会的建立;“收割期”描述并表示教会结出果实;“早晨”表示教会的初期,“中午到晚上”表示它的发展。这些属世状态也对应于属灵状态,属灵状态就是天堂和教会的状态。至于教会,总体上的教会经历这些状态,具体的每个教会之人也经历这些状态。此外,每个教会之人也从他最早的年纪或日子开始进入这些状态,但当教会走到尽头时,他就不能再开始进入了,因为他不接受神性真理,而是要么弃绝它,要么扭曲它,因此既没有播种期,也没有收割期,也就是没有建立,也没有结出果实,没有早晨或晚上,也就是没有开始,也没有发展。在圣言中,“时间(或时候,时期)”是指并表示这些状态;由于在教会结束时,这些状态在教会之人身上停止,所以此处说“必不再有时间了”;这表示必不再有对神性真理或圣言的任何理解了,因而不再有任何教会状态了。

以西结书中的“时候”所表相同:

灾祸,看哪,一个灾祸就临到了;结局来了,结局来了,它醒起来攻击你。那地的居民哪,看哪,早晨临到你,时候到了。(以西结书7:5–7)

这些话也论及教会的状态。经上首先描述了前教会的结束,后来又描述了一个新教会的建立。“灾祸,看哪,一个灾祸就临到了;结局来了,结局来了”描述了前教会的结束;“那地的居民哪,看哪,早晨临到你,时候到了”描述了一个新教会的建立,“早晨”表示一个新教会或一个教会开始的状态,“时候”表示它的发展状态;因此,前面提到的播种期和收割期,早晨和晚上意思也一样,因而表示在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方面的教会状态。

但以理书:

第四个兽必说话抵挡至高者,折磨至高者的圣徒,因为他必想改变时期和公义;他们必交付他手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但以理书7:25)

“第四个兽”表示即将使教会彻底荒废的邪恶;“他必抵挡至高者所说的话和他所折磨的至高者的圣徒”表示摧毁教会真理的虚假,“至高者的圣徒”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他必改变时期和公义”表示那时,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将变成虚假和邪恶,“时期”表示在对真理的理解方面的教会状态。“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表示在教会结束方面的这状态的持续时间,这表示一个完全的荒废状态。

以下但以理书中的话所表相同:

我听见那身穿细麻衣的人,向天举起右手左手,指着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要到一个定期,两个定期,半个定期,他们终止驱散圣民的时候,这一切事就都应验了。(但以理书12:7)

“时期”在此表示状态;“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表示一个完全的荒废状态;故经上说“他们终止驱散圣民的时候”,“圣民”表示那些属于教会、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或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以下启示录中的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妇人在旷野受供养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启示录12:14)

由于“时期”是指属于时间或时期的事物,如春、夏、秋、冬,所以这些事物表示一个将要重生,或正在重生之人的状态;“时期”也指诸如属于这些时期,即播种期和收割期的事物,这些事物表示教会在真理植入和由此而来的良善结实方面的状态;因此,一天当中的各个时间,就是早晨,中午,晚上和夜间,也表示类似事物;在以下经文中,这些时间就具有这种含义。创世记:

尽地所有的日子,播种与收割、冷与热、夏与冬、昼与夜,就永不停息了。(创世记8:22)

对这些话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30–937节)。诗篇:

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太阳是你预备的。地的一切疆界是你立的,夏天和冬天是你定的。(诗篇74:16, 17)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日的光明赐下太阳,为黑夜的光明赐下星月的定例。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消失,以色列的种也就会在我面前终日不再成为一个民族。(耶利米书31:35, 36)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说,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以及天和地的定例,我就会弃绝雅各和我仆人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5, 26)

“日、月、星的定例”,以及“白昼和黑夜的约”、“天和地的定例”与“时间”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时间”凭这些定例存在。前面说明,“播种期和收割期,夏和冬”,与“时间”具有相同的含义。

由此可知,在创世记的这些话中,“时间”具有相同的含义: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创世记1:14–19)

两个“光体”,即太阳和月亮,表示爱和信;因为这一章在灵义上论述了教会之人的新造或重生,论到太阳和月亮所说的这些话表示那些主要使人重生并构成教会的事物。因此,这些话和接下来的话描述了实现重生的过程,后来又描述了重生的状态。这清楚表明,“必不再有时间了”表示什么。


圣治 #227

227.有些原因会导

227.有些原因会导致这种极其严重的恶果;由于对这些原因的无知,它们显得晦涩不明,所以必须加以解释,以使它们清楚显明给理解力。①凡一个人出于自己的意愿所思、所言、所行的,无论是善是恶,都会成为他的一部分,并保持不变。这在前面(78-81节)已说明。因为人有一个外部或属世记忆和一个内部或属灵记忆。人在世上出于自己的意愿所思、所言、所行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被铭刻在他的内部记忆中,并且记录得如此完整和具体,以至于没有一个细节缺失。这记忆就是人的生命册,它在人死后会被打开,这个人便根据它受审判。关于该记忆,《天堂与地狱》一书(461-465节)中有根据实际经历对这记忆的详细记录。

②但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作出预见和安排,以便邪恶是单独的,良善也是单独的,因而两者可以分离。每个人都既处于邪恶,也处于良善,从自己处于邪恶,从主处于良善;他若不处于这两者,就无法存活。事实上,他若真的只在自己里面,因而只处于邪恶,就不会有任何生命;他若真的只在主里面,因而只处于良善,也不会有任何生命;因为在后一种生命状态下,他会不断费力地喘气,就像一个窒息的人,或一个垂死挣扎的人;而在前一种生命状态下,他会变得缺乏生命;没有任何良善的邪恶本身是死的。因此,每个人都处于这两者,区别在于:在一种情况下,人从内在在主里面,从外在似乎在自己里面;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从内在在自己里面,但从外在似乎在主里面。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处于邪恶;在前一种情况下,他处于良善;然而,无论在哪种情况下,这个人都既处于良善,也处于邪恶。恶人也处于这两者,因为他处于文明和道德生活的良善,表面上也处于属灵生活的某种良善,此外还被主保持在理性和自由之中,以便他能处于良善。主正是通过这种良善引导每个人,甚至引导恶人。由此可见,主使邪恶和良善保持分离,以便一个可以成为内层,另一个可以成为外层,因而规定它们不可混在一起。

③然而,如果人一开始承认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那么这一点就无法实现。这从前面所述清楚可知,首先:一个人出于自己的意愿所思、所言、所行的一切都会成为他的一部分,并保持不变;其次,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作出预见和安排,以便邪恶是单独的,良善也是单独的,因而两者可以分离。此外,它们在人死后被主分离。良善会从那些内在邪恶,外在良善的人那里被夺走,因此他们只剩下自己的邪恶。而那些内在良善,外在像其他人那样获取财富,寻求尊贵的职位,以各种世俗活动为快乐,偏爱某些欲望的人,情况正好相反。对这些人来说,良善和邪恶没有混在一起,而是像内在和外在一样保持分离。因此,就其外在形式而言,他们在许多方面就像恶人,但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却不是这样。而另一方面,有些恶人就其外在形式而言,在虔诚、敬拜、言行上表现得像善人,但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却是邪恶的;对这些人来说,邪恶也与良善分离。然而,对那些一开始承认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却转向对立面,抛弃这些真理的人来说,尤其是如果这些人否认它们,那么良善和邪恶就再也无法分离,而是混在一起。因为这种人既将良善归给自己,也将邪恶归给自己,从而把它们联结并混在一起。

④然后,人将良善与邪恶完全混在一起,以致它们无法分离。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如果邪恶无法与良善分离,良善也无法与邪恶分离,那么人既不能在天堂,也不能在地狱。每个人都必须要么在此处,要么在彼处,他不可能在这两者中,因为这样他就会时而在天堂,时而在地狱。当在天堂时,他会照地狱行动;当在地狱时,他会照天堂行动;因此,他会摧毁他周围所有人的生命,在天使当中摧毁天堂的生命,在魔鬼当中摧毁地狱的生命。这会导致两种生命都灭亡,因为每个人都必须拥有自己的生命,没有人会活在另一个人的生命中,更不会活在一种对立的生命中。这就是为何当每个人死后成为灵人或属灵人时,主都会在他里面或将良善与邪恶分离,或将邪恶与良善分离。如果他内在是邪恶,良善便与邪恶分离;如果他内在是良善,邪恶便与良善分离。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图: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马太福音13:12; 25:29; 马可福音4:25; 路加福音8:18; 19:26)

⑤由于良善与邪恶必须在每个人里面分离,但在这样的人里面无法分离,所以他在真正为人本性的一切事物上都被毁了。每个人都从理性获得真正为人本性的东西,以及若愿意,看见并知道何为真理,何为良善的能力,还会获得自由意愿、思考、谈论并实行它的能力,如前所示(96–97节)。然而,对那些在自己里面将善恶混在一起的人来说,这自由及其理性已经毁掉了;这种人不能从良善看见邪恶,也不能从邪恶认识良善,因为这两者构成了一体。结果,他们不再拥有在其官能或能力中的理性,因而也不再拥有任何自由。这就是为何他们就像纯粹的荒诞幻觉,如前所述(226节);并且看上去不再像人,而是像皮包的骨头。这也是为何当提到他们时,他们不再称为“他或她”,而是称为“它”。那些以这种方式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的人,其命运就是这样。不过,其它几种亵渎没这么可怕。下文将讨论这几种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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