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09

609.“创造天和天

609.“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表示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方面的主。这从“创造”、“天,地,海,及其中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创造”不仅指使一个事物存在,还指通过将该事物联结在一起,凭发出的神性维持它而赋予它永恒的存在;因为众天堂凭借被称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的主之神性而存在,并永远存在,也就是持续存在;被天使接受的这神性真理构成天堂。正因如此,当经上提到天时,指的是主,因为天使所在的天堂凭主,也就是凭从祂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因此,这就是此处“创造”所表示的。“创造”当论及教会和教会之人时,表示新造,也就是重生(可参看AE 294节)。“天,地,海,及其中之物”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天,地和海”在此尤表高层和低层天堂,因为在灵界,事物的面貌与自然界的很相似,也就是说,也有山、陆地和海;那里的山是高层天堂,因为这些天堂的天使就住在山上,陆地和海是低层天堂,因为这些天堂的天使住在山下的陆地上,可以说住在海里(参看AE 594d节)。因此,说这些话的天使被看到“踏海踏地”。“地和海,并其中的事物”也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因为教会里既有内层事物,也有外层事物,正如天堂里既有高层事物,也有低层事物,前者对应于后者。“海和地”表示在其外层和内层方面的教会(AE 600节)。根据字义,“天,地,海”是指可见的天,可居的地和可航行的海,“其中的事物”是指鸟、兽和鱼;但这不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约翰看见天使“踏海踏地”时,他“在灵里”;“在灵里”所看到的,不是在自然界看到的,而是在灵界看到的;灵界也有地、海,以及其中的天使和灵人。不过,关于灵界的海的表象和那些在其中的人,可参看前文(AE 342节)。


最后的审判(续) #48

48.我在前面(20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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