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09

609.“创造天和天

609.“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表示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方面的主。这从“创造”、“天,地,海,及其中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创造”不仅指使一个事物存在,还指通过将该事物联结在一起,凭发出的神性维持它而赋予它永恒的存在;因为众天堂凭借被称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的主之神性而存在,并永远存在,也就是持续存在;被天使接受的这神性真理构成天堂。正因如此,当经上提到天时,指的是主,因为天使所在的天堂凭主,也就是凭从祂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因此,这就是此处“创造”所表示的。“创造”当论及教会和教会之人时,表示新造,也就是重生(可参看AE 294节)。“天,地,海,及其中之物”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天,地和海”在此尤表高层和低层天堂,因为在灵界,事物的面貌与自然界的很相似,也就是说,也有山、陆地和海;那里的山是高层天堂,因为这些天堂的天使就住在山上,陆地和海是低层天堂,因为这些天堂的天使住在山下的陆地上,可以说住在海里(参看AE 594d节)。因此,说这些话的天使被看到“踏海踏地”。“地和海,并其中的事物”也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因为教会里既有内层事物,也有外层事物,正如天堂里既有高层事物,也有低层事物,前者对应于后者。“海和地”表示在其外层和内层方面的教会(AE 600节)。根据字义,“天,地,海”是指可见的天,可居的地和可航行的海,“其中的事物”是指鸟、兽和鱼;但这不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约翰看见天使“踏海踏地”时,他“在灵里”;“在灵里”所看到的,不是在自然界看到的,而是在灵界看到的;灵界也有地、海,以及其中的天使和灵人。不过,关于灵界的海的表象和那些在其中的人,可参看前文(AE 342节)。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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