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8a.启10:6.“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说”表示来自祂自己的神性的真理。这从“起誓”和“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誓”是指强烈的断言和确认,当论及主时,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是指永恒的神性,唯独这神性活着,是宇宙中所有人生命的源头,无论天使还是世人。这就是“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的含义(可参看AE 289, 291, 349a,b节)。“起誓”表示断言和确认,但在此表示真理,因为起誓的天使表示主,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起誓”表示断言和确认事情就是如此,当主起誓时,“起誓”表示神性真理或神性真实;因为只有那些没有从内层处于真理本身的人,也就是那些不是内层人,只是外层人的人才会发誓言;因此,天使永远不会发誓言,主更不会。圣言之所以说祂起誓,以色列人被允许指着神起誓,是因为以色列人只是外层人,当内在进入外在人时,内在人的断言和确认就取了誓言的形式。在以色列教会,一切事物都是外在的,代表并表示内在事物。字义上的圣言也一样。由此可见,“天使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意思不可能是说,他如此起誓,而是说他在自己里面说,这是真理,当这句话降至属世领域时,它就照着对应关系变成了誓言的形式。
由于“起誓”只是对应于属于内在人心智的确认的一个外在行为,并因此表示它,所以在旧约圣言中,经上说指着神起誓,甚至说神自己起誓是合法的。起誓表示确认、断言和绝对真理,或事情是真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耶利米书:
万军之耶和华指着自己的灵魂起誓。(耶利米书51:14; 阿摩司书6:8)
阿摩司书:
主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阿摩司书4:2)
又:
耶和华指着雅各的荣耀起誓。(阿摩司书8:7)
耶利米书:
看哪,我指着我的大名起誓。(耶利米书44:26)
经上说耶和华指着祂的右手、祂的灵魂、祂的圣洁、祂的名起誓,以表示指着神性真理;因为“耶和华的右手”、“祂的膀臂”、“祂的名”和“祂的灵魂”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雅各的荣耀”所表相同,因为“雅各的大能者”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起誓”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来自祂自己,也就是来自祂神性的确认,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话是从我口中出来的,并不召回。(以赛亚书45:23)
耶利米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这房屋必变为荒凉。(耶利米书22:5)
由于“起誓”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神性真理,所以诗篇上说:
耶和华向大卫凭真理起了誓,必不反复。(诗篇132:11)
耶和华神或主,从不起誓,因为起誓不属于神自己或神性真理;但当神,或神性真理愿意在世人面前确认某事时,那么这种确认在下降到属世领域的过程中,就会变成诸如世上所用的那种誓言形式,或采取庄严宣誓的方式。这表明为何在圣言字义,也就是属世意义上,经上说,神起誓,尽管祂从不起誓。这就是在前面和下面的经文中,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起誓”的含义。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以赛亚书14:24)
诗篇:
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主啊,你从前凭真实向大卫起誓。(诗篇89:3, 35, 49)
又:
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诗篇110:4)
以西结书:
我向你起誓,与你立约,你就归我。(以西结书16:8)
诗篇:
我在怒中起誓。(诗篇95:11)
以赛亚书:
我起誓不再使挪亚的水漫过全地。(以赛亚书54:9)
路加福音:
记念祂的圣约,就是祂对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所起的誓。(路加福音1:72, 73)
诗篇:
祂记念祂的约,就是与亚伯拉罕所立的,向以撒所起的誓。(诗篇105:8, 9)
耶利米书:
我好坚定我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耶利米书11:5; 32:22)
摩西五经:
我起誓赐给你们列祖的美地。(申命记1:35; 10:11; 11:9, 21; 26:3, 15; 31:20; 34:4)
由此可见,“天使向天举起手来,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是什么意思。同样在但以理书:
我听见那身穿细麻衣的人,向天举起右手左手,指着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但以理书12:7)
这些话表示在天使面前对教会的状态作见证,接下来是神性真理。
608b.由于建立在以色列中间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其中所吩咐的一切事物都是代表、因而表示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所以有教会存在于其中的以色列人被允许指着耶和华和祂的名起誓,同样指着教会的圣物起誓;这代表、因而表示内在的确认,以及真理,这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那在地上给自己祝福的,让他凭真理的神给自己祝福,那在地上起誓的,让他以真理的神起誓。(以赛亚书65:16)
耶利米书:
凭真理、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摩西五经: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祂,指着祂的名起誓。(申命记6:13; 10:20)
以赛亚书: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城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以赛亚书19:18)
耶利米书:
他们若殷勤学习我百姓的道,指着我的名,就是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12:16)
诗篇:
凡指着神起誓的都要荣耀,但说谎之人的口必被封住。(诗篇63:11)
“指着神起誓”在此表示讲真理,因为经上补充说:“说谎之人的口必被封住。”他们指着神起誓(也可参看创世记21:23, 24, 31; 约书亚记2:12; 9:20; 士师记21:7; 列王纪上1:17)。
由于古人被允许指着耶和华神起誓,所以可知,起假誓,或向谎言起誓是最严重的恶,这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玛拉基书:
我必作见证,警戒那些行邪术的、通奸的、起假誓的。(玛拉基书3:5)
摩西五经:
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亵渎你神的名;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利未记19:12; 申命记5:11; 出埃及记20:7; 撒迦利亚书5:4)
耶利米书: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看是否有人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说;其实,他们是指着谎言起誓。你的狮子毁灭我,又指着那不是神的起誓。(耶利米书5:1, 2, 7)
何西阿书:
以色列啊,你不要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何西阿书4:15)
西番雅书:
我要剪除那些指着耶和华起誓,又指着他们的王起誓的人,并那些转离不跟从耶和华的人。(西番雅书1:4–6)
撒迦利亚书:
不可喜爱起假誓。(撒迦利亚书8:17)
以赛亚书:
雅各家啊,你们当听这话,你们不以真理,也不以公义指着耶和华的名起誓。(以赛亚书48:1)
诗篇:
就是手洁心清,不把灵魂提到虚妄,不怀诡诈起誓的人。(诗篇24:4)
由此可见,处于教会的代表和意义的古人都被允许指着耶和华神起誓,好为真理作见证,这誓表示他们思想真理,意愿良善。雅各的子孙尤其被允许这样做,因为他们完全是外在和属世人,不是内在和属灵的;纯外在或属世人想要有通过起誓被确认和见证的真理;但内在人或属灵人不想要这样的真理;事实上,他们厌恶起誓,对它们不寒而栗,尤其向神,向天堂和教会的圣物呼求的誓言,他们满足于说,或让人说,一件事情是真的,或事情就是如此。
由于起誓不属于内在人或属灵人,还由于当主降世时,祂教导世人要成为内在的或属灵的,为达到这个目的,还废除了教会的外在事物,打开教会的内在事物,所以祂也禁止指着神,指着天堂和教会的圣物起誓。 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你们又听见有人说,不可起假誓,而是向主履行你的誓言;但我对你们说,根本不可以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城。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马太福音5:33–36)
此处提到了人决不可指着起誓的圣物,即“天”、“地”、“耶路撒冷”、“头”;“天”是指天使天堂,因此它被称为“神的宝座”。“神的宝座”表示天使天堂(可参看AE 253, 462, 477节);“地”表示教会(参看AE 29, 304, 413, 417节),它因此被称为“神的脚凳”,“神的脚凳”也表示教会(参看AE 606节);“耶路撒冷”表示教会的教义,所以它被称为“大君王的城”,“城”表示教义(参看AE 223节);“头”表示由此而来的聪明(参看AE 553, 577节);故经上说“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这句话表示人凭自己什么都不理解。
同一福音书:
你们这瞎眼的向导有祸了,因为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是欠债的!你们这愚蠢瞎眼的人哪;哪个更大呢?是金子,还是使金子成圣的殿呢?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是有罪的。你们这愚蠢瞎眼的人哪;哪个更大呢?是礼物,还是使礼物成圣的坛呢?那指着坛起誓的,就是指着坛和坛上的一切起誓。那指着殿起誓的,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马太福音23:16–22)
人决不可“指着殿和坛起誓”,因为指着它们起誓就是指着主、天堂和教会起誓;事实上,“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也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一切敬拜(参看AE 220节);“坛”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这良善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同样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一切敬拜(参看AE 391节)。由于主是指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因为祂自己在它们里面,它们属于祂,所以指着祂起誓的人就是指着属于祂的一切事物起誓;同样,指着天堂和教会起誓的人就是指着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圣物起誓,天堂综合和包含这些事物;教会也一样;因此,经上说殿比殿中的金子更大,因为殿使金子成圣,坛比坛上的礼物更大,因为坛使礼物成圣。
231.由于对圣物的亵渎是指那些从圣言知道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在某种程度上承认它们的人所造成的亵渎,而不是指那些不知道这些事物的人,也不是指那些出于不敬完全弃绝它们的人,所以接下来的话说的是前一种人,而不是后一种人。亵渎有许多种,有的较轻,有的较重;但它们可归纳为以下七种:
第一种亵渎是由那些从圣言制造笑料,拿圣言开玩笑,或从教会的神性事物制造笑料,拿它们开玩笑的人犯下的。有些人这样做是出于一种坏习惯,他们从圣言中取出一些名字或词语,把它们混和到几乎不合宜,有时污秽的谈论中。这不能不与对圣言的某种蔑视联结在一起;然而,圣言在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上都是神性和神圣;因为其中的每一句话都隐藏着某种神性事物在里面,并通过它而与天堂交流。但这种亵渎是轻是重,取决于那些拿它开玩笑的人对圣言神圣性的承认程度,以及他们把它所引入的谈论的不得体性质。
第二种亵渎是由那些理解并承认神性真理,却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之人犯下的。那些仅仅理解它们的人亵渎得较轻,而那些也承认它们的人亵渎得较重。因为理解力只是教导,和一个牧师差不多,不会凭自己与意愿结合。但承认会产生结合,因为没有意愿的同意,承认是不可能的。然而,这种结合各不相同;当一个人过着违背所承认的真理的生活时,亵渎是由结合来衡量的。例如,一个人若承认报复和仇恨,通奸和淫乱,欺诈和欺骗,诽谤和说谎是反对神的罪,却仍犯下它们,就陷入这种亵渎的更严重形式。因为主说: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照祂的意思行,必多受责打。(路加福音12:47)
另一处: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但承认真理的表象是一回事,承认真正的真理是另一回事。在灵界,那些承认真正的真理,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语气和言语里没有生命的光和热,好像他们完全没有活力,纯粹是懒汉。
第三种亵渎是由那些利用圣言字义将自己的邪恶之爱和虚假原则合理化的人犯下的。这是因为将虚假合理化就是否认真理,将邪恶合理化就是弃绝良善。圣言的核心是纯粹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就最外在的意义,也就是字义而言,除了经上教导主和救赎真道的地方外,这一切不是以真正的真理来表达的,而是以被称为真理表象的被包裹的真理来表达的。因此,字义可被转移用来支持各种异端邪说。人若支持邪恶之爱,就是向神性良善施暴;若支持虚假原则,就是向神性真理施暴。这后一种暴行被称为对真理的歪曲,而前一种暴行被称为对良善的玷污。在圣言中,这两者都由“血”来表示。因为圣言字义的细节里面有某种属灵和神圣事物,这种事物也可称为从主发出的真理的灵。当圣言被歪曲和玷污时,这种神圣就会受到损害。显然,这等同于亵渎。
第四种亵渎是由那些口头上说着虔诚和神圣的话,其语气和肢体语言似乎也表达出喜欢的情感,但心里却既不相信,也不喜欢他们所伪装出来的东西之人犯下的。这些人大多是假冒为善的人和法利赛人;死后,一切真理和良善都会从他们那里被夺去,然后他们被发送到外面的黑暗中。那些通过这种亵渎坚决反对神性和圣言,因而反对圣言的属灵事物的人,无声地坐在黑暗里,不能说话。他们想如在世时那样嘀里嘟噜地说虔诚和神圣的话,却做不到了。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被强制按他所想的去说话;而一个假冒为善的人不想按他所想的去说话;这就在口里产生了一种阻力,结果,他们只能喃喃自语。然而,假冒为善是轻是重,取决于反对神的坚决程度和赞成神的表面推理程度。
第五种亵渎是由那些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的人犯下的。他们就是以赛亚书14章中的“路西弗”所指的人。那里的“路西弗”表示巴比伦,这从该章第4节和22节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两节经文描述了这类人的命运。启示录(17:3)也以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来描述这些人。圣言多处提到巴比伦和迦勒底,“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在这两种情况下,这种亵渎都是由那些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的人犯下的。
第六种亵渎是由那些承认主,却否认主的神性之人犯下的。这些人在世上被称为苏西尼派,其中一些人被称为阿里乌派。这两种人的最终状态是:他们呼求父,不呼求主,并为获得允许进入天堂而不断向父祷告(事实上,一些人也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祷告),但他们的祷告都是徒劳的,没有任何效果。最后,他们丧失了所有救赎的希望,被发送到地狱那些否认神的人当中。他们就是那些亵渎圣灵,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2)的人所指的人。原因在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就是主。由于主也是天堂,因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都在主里面,所以可推知,那些否认主的神性之人无法被允许进入天堂,并在主里面。主就是天堂,因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都在主里面,如前所示(28, 60-67节)。
第七种亵渎是由那些一开始承认神性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的人犯下的。这是最糟糕的一种亵渎,因为这种人把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甚至到了它们无法分离的地步;然而,它们必须分离,以便人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但对这些人来说,这一点无法实现,所以他们的整个人性,即意志和洞察力都被根除了,他们不再是人,如前所述(226—227节)。几乎同样的情形发生在那些心里承认圣言和教会的神性事物,却又将它们完全沉浸于自己的自我之人身上;前面数次(38, 112, 146, 215节)提到,这自我是对掌控一切的爱。因为当这些人死后成为灵人时,他们根本不愿被主引领,只想被自己引领;如果放任他们的爱,他们不仅试图掌控天堂,还试图掌控主;他们因无法做到这一点,于是就否认主,并成为魔鬼。必须清楚的是,对我们所有人来说,生命之爱,也就是主导爱,死后仍保持不变,无法被拿走。
不冷不热的人就表示这种亵渎,启示录是如此描述这些人的:
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示录3:15, 16)
主在马太福音中如此描述这种亵渎: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求安歇,却寻不着。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里面空闲,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2:43-45)
此处“污灵从人里面出来”描述了人的转变;污灵“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回来进入为他修饰好的屋里”描述了当良善与真理被逐出时,他回到以前的邪恶;“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描述了一个亵渎之人对神圣之物的亵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所表相同:
耶稣对在毕士大的池子旁被医好的人说,不要再犯罪,恐怕更坏的事临到你。(约翰福音5:14)
下面这些话就表示主的这一规定:人不可内心承认真理,然后又倒退并变成亵渎: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表示免得他们承认真理,然后又倒退,从而变成亵渎。由于同样的原因,主用比喻说话,如祂自己所声明的(马太福音13:13)。犹太人被禁止吃脂油或血(利未记3:17; 7:23, 25),就表示他们不可亵渎圣物;因为“脂油”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一旦转向良善与真理,人必须一直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主在马太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马太福音10:22;马可福音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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