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8a.启10:6.“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说”表示来自祂自己的神性的真理。这从“起誓”和“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誓”是指强烈的断言和确认,当论及主时,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是指永恒的神性,唯独这神性活着,是宇宙中所有人生命的源头,无论天使还是世人。这就是“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的含义(可参看AE 289, 291, 349a,b节)。“起誓”表示断言和确认,但在此表示真理,因为起誓的天使表示主,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起誓”表示断言和确认事情就是如此,当主起誓时,“起誓”表示神性真理或神性真实;因为只有那些没有从内层处于真理本身的人,也就是那些不是内层人,只是外层人的人才会发誓言;因此,天使永远不会发誓言,主更不会。圣言之所以说祂起誓,以色列人被允许指着神起誓,是因为以色列人只是外层人,当内在进入外在人时,内在人的断言和确认就取了誓言的形式。在以色列教会,一切事物都是外在的,代表并表示内在事物。字义上的圣言也一样。由此可见,“天使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意思不可能是说,他如此起誓,而是说他在自己里面说,这是真理,当这句话降至属世领域时,它就照着对应关系变成了誓言的形式。
由于“起誓”只是对应于属于内在人心智的确认的一个外在行为,并因此表示它,所以在旧约圣言中,经上说指着神起誓,甚至说神自己起誓是合法的。起誓表示确认、断言和绝对真理,或事情是真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耶利米书:
万军之耶和华指着自己的灵魂起誓。(耶利米书51:14; 阿摩司书6:8)
阿摩司书:
主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阿摩司书4:2)
又:
耶和华指着雅各的荣耀起誓。(阿摩司书8:7)
耶利米书:
看哪,我指着我的大名起誓。(耶利米书44:26)
经上说耶和华指着祂的右手、祂的灵魂、祂的圣洁、祂的名起誓,以表示指着神性真理;因为“耶和华的右手”、“祂的膀臂”、“祂的名”和“祂的灵魂”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雅各的荣耀”所表相同,因为“雅各的大能者”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起誓”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来自祂自己,也就是来自祂神性的确认,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话是从我口中出来的,并不召回。(以赛亚书45:23)
耶利米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这房屋必变为荒凉。(耶利米书22:5)
由于“起誓”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神性真理,所以诗篇上说:
耶和华向大卫凭真理起了誓,必不反复。(诗篇132:11)
耶和华神或主,从不起誓,因为起誓不属于神自己或神性真理;但当神,或神性真理愿意在世人面前确认某事时,那么这种确认在下降到属世领域的过程中,就会变成诸如世上所用的那种誓言形式,或采取庄严宣誓的方式。这表明为何在圣言字义,也就是属世意义上,经上说,神起誓,尽管祂从不起誓。这就是在前面和下面的经文中,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起誓”的含义。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以赛亚书14:24)
诗篇:
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主啊,你从前凭真实向大卫起誓。(诗篇89:3, 35, 49)
又:
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诗篇110:4)
以西结书:
我向你起誓,与你立约,你就归我。(以西结书16:8)
诗篇:
我在怒中起誓。(诗篇95:11)
以赛亚书:
我起誓不再使挪亚的水漫过全地。(以赛亚书54:9)
路加福音:
记念祂的圣约,就是祂对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所起的誓。(路加福音1:72, 73)
诗篇:
祂记念祂的约,就是与亚伯拉罕所立的,向以撒所起的誓。(诗篇105:8, 9)
耶利米书:
我好坚定我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耶利米书11:5; 32:22)
摩西五经:
我起誓赐给你们列祖的美地。(申命记1:35; 10:11; 11:9, 21; 26:3, 15; 31:20; 34:4)
由此可见,“天使向天举起手来,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是什么意思。同样在但以理书:
我听见那身穿细麻衣的人,向天举起右手左手,指着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但以理书12:7)
这些话表示在天使面前对教会的状态作见证,接下来是神性真理。
608b.由于建立在以色列中间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其中所吩咐的一切事物都是代表、因而表示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所以有教会存在于其中的以色列人被允许指着耶和华和祂的名起誓,同样指着教会的圣物起誓;这代表、因而表示内在的确认,以及真理,这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那在地上给自己祝福的,让他凭真理的神给自己祝福,那在地上起誓的,让他以真理的神起誓。(以赛亚书65:16)
耶利米书:
凭真理、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摩西五经: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祂,指着祂的名起誓。(申命记6:13; 10:20)
以赛亚书: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城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以赛亚书19:18)
耶利米书:
他们若殷勤学习我百姓的道,指着我的名,就是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12:16)
诗篇:
凡指着神起誓的都要荣耀,但说谎之人的口必被封住。(诗篇63:11)
“指着神起誓”在此表示讲真理,因为经上补充说:“说谎之人的口必被封住。”他们指着神起誓(也可参看创世记21:23, 24, 31; 约书亚记2:12; 9:20; 士师记21:7; 列王纪上1:17)。
由于古人被允许指着耶和华神起誓,所以可知,起假誓,或向谎言起誓是最严重的恶,这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玛拉基书:
我必作见证,警戒那些行邪术的、通奸的、起假誓的。(玛拉基书3:5)
摩西五经:
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亵渎你神的名;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利未记19:12; 申命记5:11; 出埃及记20:7; 撒迦利亚书5:4)
耶利米书: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看是否有人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说;其实,他们是指着谎言起誓。你的狮子毁灭我,又指着那不是神的起誓。(耶利米书5:1, 2, 7)
何西阿书:
以色列啊,你不要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何西阿书4:15)
西番雅书:
我要剪除那些指着耶和华起誓,又指着他们的王起誓的人,并那些转离不跟从耶和华的人。(西番雅书1:4–6)
撒迦利亚书:
不可喜爱起假誓。(撒迦利亚书8:17)
以赛亚书:
雅各家啊,你们当听这话,你们不以真理,也不以公义指着耶和华的名起誓。(以赛亚书48:1)
诗篇:
就是手洁心清,不把灵魂提到虚妄,不怀诡诈起誓的人。(诗篇24:4)
由此可见,处于教会的代表和意义的古人都被允许指着耶和华神起誓,好为真理作见证,这誓表示他们思想真理,意愿良善。雅各的子孙尤其被允许这样做,因为他们完全是外在和属世人,不是内在和属灵的;纯外在或属世人想要有通过起誓被确认和见证的真理;但内在人或属灵人不想要这样的真理;事实上,他们厌恶起誓,对它们不寒而栗,尤其向神,向天堂和教会的圣物呼求的誓言,他们满足于说,或让人说,一件事情是真的,或事情就是如此。
由于起誓不属于内在人或属灵人,还由于当主降世时,祂教导世人要成为内在的或属灵的,为达到这个目的,还废除了教会的外在事物,打开教会的内在事物,所以祂也禁止指着神,指着天堂和教会的圣物起誓。 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你们又听见有人说,不可起假誓,而是向主履行你的誓言;但我对你们说,根本不可以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城。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马太福音5:33–36)
此处提到了人决不可指着起誓的圣物,即“天”、“地”、“耶路撒冷”、“头”;“天”是指天使天堂,因此它被称为“神的宝座”。“神的宝座”表示天使天堂(可参看AE 253, 462, 477节);“地”表示教会(参看AE 29, 304, 413, 417节),它因此被称为“神的脚凳”,“神的脚凳”也表示教会(参看AE 606节);“耶路撒冷”表示教会的教义,所以它被称为“大君王的城”,“城”表示教义(参看AE 223节);“头”表示由此而来的聪明(参看AE 553, 577节);故经上说“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这句话表示人凭自己什么都不理解。
同一福音书:
你们这瞎眼的向导有祸了,因为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是欠债的!你们这愚蠢瞎眼的人哪;哪个更大呢?是金子,还是使金子成圣的殿呢?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是有罪的。你们这愚蠢瞎眼的人哪;哪个更大呢?是礼物,还是使礼物成圣的坛呢?那指着坛起誓的,就是指着坛和坛上的一切起誓。那指着殿起誓的,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马太福音23:16–22)
人决不可“指着殿和坛起誓”,因为指着它们起誓就是指着主、天堂和教会起誓;事实上,“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也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一切敬拜(参看AE 220节);“坛”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这良善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同样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一切敬拜(参看AE 391节)。由于主是指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因为祂自己在它们里面,它们属于祂,所以指着祂起誓的人就是指着属于祂的一切事物起誓;同样,指着天堂和教会起誓的人就是指着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圣物起誓,天堂综合和包含这些事物;教会也一样;因此,经上说殿比殿中的金子更大,因为殿使金子成圣,坛比坛上的礼物更大,因为坛使礼物成圣。
136.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人们都知道,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人们也知道,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人们可能还知道,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或许又知道,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人们虽知道这一切,但它们仍需说明;因为有许多要点一经听闻,就被发觉是这样,从而得到肯定;但它们若没有同时被理性证实,可能会被谬论反驳或动摇,最终遭到否认。因此,刚才所说的这些众所周知的要点必须再次予以讨论,并被理性证实。
第一点: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谁能被强迫去相信和热爱呢?当人认为事情不是这样时,他不能被迫相信,只能被迫认为事情是这样;人不能被迫热爱,只能被迫意愿他所不愿的;因为信属于思维,爱属于意愿。然而,外在可以强迫内在不去说国家法律、生活道德和教会神圣的坏话。在这种情况下,内在可以被威胁和惩罚强迫;此外,它的确被如此强迫,并且应当如此。然而,严格来说,这内在不是人类的内在,而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一个内在;动物能被强迫。人类的内在住在这动物的内在之上。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人类内在,它无法被强迫。
第二点: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这是因为内在想要处于自由,并热爱自由,因为自由属于人的爱或生命,如前所示(73节)。所以,当自由感觉自己被强迫时,可以说就会退回到它自己里面,并转身离去,视强迫为它的仇敌。构成人生命的爱被激怒,使人认为他在这方面不自主,因而没有过自主的生活。人的内在具有这种性质来源于主的圣治律法,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由此清楚可知,通过威胁和惩罚强迫人敬拜神是有害的。然而,在宗教信仰方面,有些人愿意被强迫,有些人不愿意。在这方面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天主教徒;但这适用于那些其敬拜没有内在实质,都是表面的人。不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英国国教教徒,或圣公会教徒;结果,他们的敬拜里面有一种内在实质,他们表面上所做的出自他们的内在。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的内层在属灵之光中看似亮云;而在这方面,前者的内层在天堂之光中看似乌云。在灵界,我被允许看见这两种表象;等死后进入灵界,凡想看见它们的人都会看到。此外,强制敬拜会把邪恶关起来,以致它们隐藏起来,就像埋在灰烬中的木屑里的火,这火不断阴燃和蔓延,直到燃烧起来。而非强制的自发敬拜不会把邪恶关起来,故就像快速燃烧,然后熄灭的火。这一切清楚表明,内在如此厌恶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内在能强迫外在,因为内在就像主人,外在就像仆人。
第三点: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快乐有两种,即:理解力的快乐和意愿的快乐。理解力的快乐也是智慧的快乐,意愿的快乐也是爱的快乐,因为智慧属于理解力,爱属于意愿。由于身体及其感官的快乐,也就是外在的快乐,与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的快乐行如一体,所以可推知,正如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至于转身离去,它也会自动转向外在的快乐,甚至面对它。这就给理解力部分带来同意,给意愿部分带来爱。
在灵界,所有小孩子都是通过快乐迷人的东西被主引入天使的智慧,并通过天使的智慧被引入天堂之爱;首先通过家里的美丽物体和花园里的迷人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以快乐影响他们心智的内层;最后通过智慧的真理,进而通过爱之良善。因此,孩子们通过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快乐被引导:首先通过对理解及其智慧的快乐;最后通过变成他们生命之爱的意愿之爱的快乐;通过快乐进入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属于这爱。
事情之所以这样发生,是因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在通过内在之物形成之前,必须先通过外在之物形成。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首先通过经由身体感官,尤其经由视觉和听觉进入之物形成。一旦最初的理解力和最初的意愿成形,内在思维就会视它们在自己的思维之外,要么与它们结合,要么与它们分离。如果它们令它快乐,它就与它们结合;否则,它就与它们分离。
必须清楚认识到,理解力的内在不会与意愿的内在结合,而是意愿的内在与理解力的内在结合,所以结合是相互的。但这一切是由意愿的内在实现的,丝毫不是由理解力的内在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人不能通过唯信被改造,只能通过为自己构建信的意愿之爱被改造。
第四点: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一个被迫的内在可能存在于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因为他们的内在就在于思想并意愿凡外在所要求的东西。这就是那些敬拜人,无论活人死人,因而敬拜偶像,并且其信仰基于神迹之人的状态。他们所拥有的唯一内在同时也是外在之物。一个被迫的内在也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它可能是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也可能是一种被爱强迫的内在。那些出于对地狱及其火的折磨的一种惧怕而进行敬拜的人就拥有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然而,这种内在不是前面(103-105, 110—111, 120, 130节)所提到的那种内在思维,而是一种外在思维,在此被称为“内在”,是因为它属于思维。前面所论述的内在思维不可能被任何惧怕强迫;但它能被爱和对失去爱的一种惧怕强迫。从真正意义上说,对神的惧怕不是别的。被爱和对失去爱的惧怕强迫就是自我强迫。下面(145-149节)会看到,自我强迫不违背自由和理性。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