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06

606.启10:5.

606.启10:5.“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表示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祂。这从“从天降下的天使”和“踏海踏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天降下的天使”是指主(参看AE 593节);“踏海踏地”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祂(也可参看AE 600a节),因为“踏它们”表示它们都服从于祂。因此,在诗篇:

你让祂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祂的脚下。(诗篇8:6)

这些话论及主;“使万物都服在祂的脚下”表示祂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掌管。以赛亚书:

我要使我脚所踏之地得荣耀。(以赛亚书60:13)

“主脚所踏之地”在普遍意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在众天堂之上;但在具体意义上,“主脚所踏之地”表示教会,因为主的教会在自然界的世人中间,属世的是神性终止于其中,可以说停靠于其上的最低层或终端。这就是为何地上的教会也被称为“主的脚凳”,如在以赛亚书:

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马太福音5:35)

以及耶利米哀歌:

祂将以色列的华美从天扔在地上,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诗篇:

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7)

这话论及主,“祂脚凳”表示地上的教会。

由此可见,“踏海踏地”当论及主时,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祂。但祂脚所踏的“海和地”尤表最低层天堂和地上的教会,如刚才所述。事实上,天使身体的上半部分表示高层天堂,因为它们对应于这些天堂;至内层天堂对应于头,中间天堂对应于胸部直到腰,终端天堂对应于脚,但地上的教会对应于脚底;因此,教会由“祂的脚凳”来表示。从这种对应关系可以推断出,踏海踏地、表示主的天使代表什么,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即:祂代表整个天堂;因为主就是天堂,祂的神性人身照着自己的形像形成天堂。这就是为何整个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对应于人的一切事物;因此,天堂也被称为最大的人或大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节)所说的。


揭秘启示录 #173

173.“这些事那圣

173.“这些事那圣洁,真实的说的”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很明显,这是指主;“那圣洁、真实的”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圣洁”,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公义”。正因如此,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被称为“圣灵”,圣灵在此是指“那圣洁、真实的”。
“圣”(holy)经常出现在圣言中,处处都与真理有关;由于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来自主,所以正是真理被称为“圣”;而真理所来自的良善被称为“义”。正因如此,那些处于智慧的真理,被称为属灵天使的天使就称为“圣”,那些处于爱之良善,被称为属天天使的天使称为“义”;教会里的人也一样。正因如此,先知和使徒被称为“圣”,因为“先知”和“使徒”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出于同样的原因,圣言也被称为“圣”,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会幕内约柜里的律法被称为“至圣所”和“圣所”。耶路撒冷同样被称为“圣”,因为“耶路撒冷”表示处于神性真理的教会。因此,祭坛、会幕、亚伦和他儿子的圣衣,在用油被膏抹之后,同样被称为“圣”,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这良善将一个事物分别成圣,或使它成圣,凡成圣之物都与真理有关。
独有主是圣的,因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主啊,谁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示录15:4)
以赛亚书:
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又:
以色列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耶和华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是祂的名。(以赛亚书47:4)
又: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又:
到那日,他们要诚实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0: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以赛亚书1:4; 5:19; 12:6; 17:7; 29:19; 30:11, 12; 41:16; 45:11, 15; 48:17; 55:5; 60:9; 耶利米书50:29; 但以理书4:13, 23; 诗篇78:41)。由于主是神圣或圣洁本身,所以天使对马利亚说:
将要从你所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主论到自己说:
父啊,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7, 19)
由此明显可知,来自主的真理是神圣或圣洁本身,因为独有祂是圣的;关于这个主题,主说:
祂,就是真理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又:
保惠师,就是圣灵,祂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约翰福音14:26)
“圣灵”是指主智慧的生命,因而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1节)。由此明显可知,“那圣洁、真实的”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圣或圣洁”论及真理,“义或公义”论及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这两者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启示录:
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启示录22:11)
又:
圣徒之王啊,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启示录15:3)
路加福音:
用圣洁、公义侍奉祂。(路加福音1:75)
马可福音:
希律敬畏约翰,知道他是义人,是圣洁的。(马可福音6:20)
启示录:
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公义。(启示录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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