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04

604.“就听见从天

604.“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个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主的吩咐,即:这些事要保留,还不可以披露。这从“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七个雷所说的,要封上”和“不可写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是指主的吩咐,也就是“不可写出来”;“七个雷所说的,要封上”是指他被教导,并且对教会的最后状态所感知到的这些事要保密和保留;“不可写出来”是指它们还不可以披露(参看AE 603节)。“封上”表示保密并保留,直到另一个时间,这一点可从本书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接下来的话论述了教会的中间状态,该状态出现在第六位天使和第七位天使吹号之间,也就是紧接着教会的最后状态和最后状态之间;因此,在最后状态下将要发生的事就是必须保留,还不可以披露的事。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