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8.启10:2–4.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个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
“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表示敞开的圣言(599节);“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表示属世的字义,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在字义中(600节)。
“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表示由于教会中的神性真理的荒凉而引起的极度痛苦的证明(601节);“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表示来自天堂的教导和对教会最后状态的感知(602节)。
“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表示他想披露这种状态(603节);“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个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主的吩咐,即:这些事要保留,还不可以披露(604节)。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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