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96

596.“脸面像日头

596.“脸面像日头”表示主的神性之爱,一切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圣言,都来自神性之爱。这从“脸面”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脸面”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神性怜悯和一切良善(对此,参看AE 74, 412a–e节);“日头”当论及主时,也是指神性之爱(对此,参看AE 401a–e, 525, 527节)。由于天使天堂里的一切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那里的光是神性真理,所以它也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之爱;由于圣言包括一切神性真理,世上的圣言也在天堂,还由于“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AE 593节),所以此处说,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圣言。世上的圣言也在天堂(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59, 261, 303–310)。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