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92

启示录10

启示录10

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

2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

3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

4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个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

5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

6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起誓说,必不再有时间了。

7但在第七位天使即将吹号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宣告好消息。

8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

9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他对我说,你拿去,把它吃光;它会使你肚子发苦,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

10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把它吃光了;它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之后,我的肚子就发苦了。

11他对我说,你必须指着各人民、各民族、各舌头和许多君王再说预言。

诠  释

592.启10: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

“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示在圣言方面的主,在此表示就其被称为字义的终端意义而言的圣言方面的主(593节);“披着云彩”表示圣言的终端(594节);“头上有虹”表示圣言的内层事物(595节);“脸面像日头”表示主的神性之爱,一切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圣言,都来自神性之爱(596节);“两脚像火柱”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它支撑其中的内层事物,也充满爱之良善(597节)。


揭秘启示录 #170

170.“且要在我父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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