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90

590.“(不悔改)

590.“(不悔改)魔法、淫乱”表示不远离败坏良善和歪曲真理。这从“魔法”和“淫乱”的含义清楚可知:“魔法”(enchantments)是指对良善的败坏(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是指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魔法”在灵义上表示对良善的败坏,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魔法”是与“淫乱”联在一起被提及的,“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神性属天婚姻。此外,经上还说“悔改凶杀、魔法、淫乱”,“凶杀”表示对属于意愿的对良善的情感和对属于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感知的灭绝(参看AE 589节)。当圣言的良善被败坏时,属于意愿的对良善的情感就被灭绝了;而当圣言的真理被歪曲时,属于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感知就被灭绝了。这也清楚表明,此处“魔法”表示什么。

古代有各种被称为巫术的地狱艺术被使用;圣言(如申命记18:9–11)列举了其中一些巫术;“魔法”也在这些巫术当中,他们利用魔法召唤出别人无法抵制的情感和快乐;这是通过他们发出或嘟囔的声音或喃喃自语做到的;这些通过相似的对应关系与别人的意愿相通,激发他的情感,使他着迷,以至于以某种方式意愿、思考和行动。先知也精通并使用这种魔法,通过它们激发良善的情感、听从和服从;圣言在好的意义上提到了这些魔法(如以赛亚书3:1–3, 20; 26:16; 耶利米书8:17; 大卫诗篇58:4–5)。但由于恶人通过这些话语和喃喃自语激发邪恶的情感,魔法由此变成巫术,所以它们也被列在巫术当中,被严厉禁止(申命记18:9–11; 以赛亚书47:9, 12; 启示录18:23; 22:15;以及关于巴兰和耶洗别)。


圣治 #265

265.③对圣治的怀

265.③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人们至今不知道避恶如罪就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全文说明了这个真理;由于与仁分离之信是接受该真理的唯一障碍,所以这个话题也得以论述。可以说,人们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因为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然而每个人的确知道(参看258节)。之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是因为与仁分离之信抹杀了它;这信断言唯独信拯救人,而不是任何善行,或仁之良善;还断言他们不再受律法的束缚,而是自由的。那些经常听到这些话的人,就不再思想生活的任何邪恶或良善。此外,每个人出于自己的本性都倾向于接受这信,并且一旦接受它,就不再思想他的生活状态。这就是为何人们不知道这个真理。

在灵界,这种无知被指示给我。我问了一千多个刚从世界来的人,他们知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宗教本身或宗教的本质;他们说,不知道,这是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相反,他们听到的是,他们不能凭自己行善,并且不在律法的束缚之下。当我问他们知不知道一个人必须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悔改,然后开始新生活;否则罪不得赦免,如果罪不得赦免,人就不会得救;我还提醒他们,每次领受圣餐,这一点都被明确大声地读给他们听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没有注意这些事,只听见说,他们已经通过圣餐礼获得罪的赦免,剩下的事,那信在他们不知不觉中就做了。

我又问,为何教你孩子十诫?难道不是叫他们知道避恶如罪吗?难道只是让他们知道并相信这些事,却不照之而行吗?那么你为何说这是新鲜事?对此,他们只能回答说,他们知道,却又不知道;当犯通奸时,他们从未想过第六诫,当偷窃或暗中诈骗时,从未想过第七诫,等等;更不用说,这类事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

当我从教会的教义中提到许多事,并从圣言证明,避开和远离如罪的邪恶就是基督教本身或基督教的本质,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如此行的程度时,他们沉默不语。然而,当看见所有人都是照他们的生活被检查,并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没有人是照与生活分离的信而受审判,因为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们的生活时,他们确信这是真的。

大多数基督徒都不知道这一点,这在圣治的律法之下,即:每个人都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128节);没有人从天堂直接被教导,而是间接通过圣言,以及基于圣言的教义和讲道被教导(154-174节);这种无知也在一切许可法之下,许可法同样是圣治的律法。对此,详情可参看258节

注:266至273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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