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8.“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表示源于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以及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真理和良善的欲望的思维和随之而来的推理。这从“口”、“火”、“烟”和“硫磺”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思维和随之而来的推理(对此,可参看对启示录9:19的解释);“火”是指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对邪恶的爱(参看AE 504c–e, 539节);“烟”是指源于对邪恶的爱的密集虚假(也可参看AE 494, 539节);“硫磺”是指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欲望。
这就是“硫磺”的含义,这一点可从提到它的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摩西五经:
耶和华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创世记19:24)
路加福音: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雨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 30)
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居民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之虚假的人;由于源于这爱的邪恶之虚假毁灭了他们,所以有火与硫磺雨降下来,降“硫磺”雨,是因为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的欲望,降“火”雨,是因为这欲望从自我之爱爆发出来。当人子显现时,情况将是这样,这表示那时,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之虚假将摧毁教会。在灵界,当处于源于这爱的虚假的恶人被扔进地狱时,这种雨就会出现。
摩西五经:
你们的儿子和外人看见这地的灾殃和疾病时,会说什么?遍地都是硫磺,盐卤和火迹;没有耕种,没有出产,地上连草都不生长,好像所多玛、蛾摩拉、押玛、洗扁的倾覆一样。(申命记29:22, 23)
如果以色列人不遵守诫命和律例,又拜别神,那么这些就是威胁他们的诅咒;由于那时教会将被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荒废和毁灭,所以经上说,那时“遍地都是硫磺,盐卤和火迹”,“地”表示教会;“没有耕种,没有出产,地上连草都不生长”表示将不再接受或产生来自良善的任何真理。
以赛亚书:
原来陀斐特早已预备好了,是为君王预备的;他必下入又深又宽的地方;其中堆的是火与许多木柴;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的溪流,把它点燃起来。(以赛亚书30:33)
此处“陀斐特”表示对摧毁教会一切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而残忍的爱,尤其对摧毁纯真之良善的残忍欲望掌权的地狱。“他必下入又深又宽的地方”表示这可怕的地狱源于邪恶之虚假;为之预备的“君王”表示地狱的虚假本身;“其中堆的是火与木柴”表示属于这爱的各种邪恶;由于这个地狱燃烧着一种摧毁的欲望,所以经上说:“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的溪流,把它点燃起来。”事实上,在那里,一旦从任何人那里听到教会的真理,感知到教会的良善,他们就燃烧起摧毁并灭绝它们的狂热。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地上的溪河必变为沥青,它的尘土必变为硫磺,这地必成为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它的烟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8–10)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表示主的降临,以及那时祂所施行的最后审判;变为沥青的“溪河”和变为硫磺的“尘土”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的人被扔进的地狱;“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表示地狱之爱的邪恶及其惩罚;永远上腾的“烟”表示来自那邪恶的可怕虚假。
以西结书:
我要用瘟疫和血恳求歌革;我要下涨溢的雨,又将冰雹石、火和硫磺如雨般下在他身上。(以西结书38:22)
“歌革”表示那些将一切敬拜都置于一种神圣和虔诚的外在,却不置于内在之物的人;而事实上,外在敬拜的品质取决于内在敬拜的品质。经上说“耶和华要下涨溢的雨,又将冰雹石、火和硫磺如雨般下在他们身上”,这表示虚假和邪恶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火和硫磺”表示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这两者都是属恶魔的。
诗篇: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暴风必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这些话表示恶人将被他们自己的虚假之邪恶和自己的邪恶之虚假毁灭;对他们来说,它们将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网罗、烈火、硫磺”表示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必作他们杯中份的“暴风”表示对一切真理的摧毁。显然,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耶和华要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烈火和硫磺,因为经上还说,祂要在他们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因此,“烈火、硫磺”表示诸如彻底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那类事物。
同样在约伯记:
硫磺必散布在恶人的居所之上。(约伯记18:15)
“硫磺”表示诸如摧毁人里面教会的一切事物的那种邪恶之虚假;这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的虚假,就是诸如那些住在所多玛和蛾摩拉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此,经上说:
不仅城和居民,连平原和田间生长的都覆灭了。(创世记19:25)
“田间生长的”表示涌现的教会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火与硫磺”具有类似含义:
若有人拜兽和兽像,这人必被火与硫磺折磨。(启示录14:9, 10)
又:
那兽和假先知活活地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又:
魔鬼被扔在火与硫磺的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启示录20:10)
又:
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都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有他们的份。(启示录21:8)
265.③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人们至今不知道避恶如罪就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全文说明了这个真理;由于与仁分离之信是接受该真理的唯一障碍,所以这个话题也得以论述。可以说,人们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因为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然而每个人的确知道(参看258节)。之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是因为与仁分离之信抹杀了它;这信断言唯独信拯救人,而不是任何善行,或仁之良善;还断言他们不再受律法的束缚,而是自由的。那些经常听到这些话的人,就不再思想生活的任何邪恶或良善。此外,每个人出于自己的本性都倾向于接受这信,并且一旦接受它,就不再思想他的生活状态。这就是为何人们不知道这个真理。
在灵界,这种无知被指示给我。我问了一千多个刚从世界来的人,他们知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宗教本身或宗教的本质;他们说,不知道,这是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相反,他们听到的是,他们不能凭自己行善,并且不在律法的束缚之下。当我问他们知不知道一个人必须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悔改,然后开始新生活;否则罪不得赦免,如果罪不得赦免,人就不会得救;我还提醒他们,每次领受圣餐,这一点都被明确大声地读给他们听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没有注意这些事,只听见说,他们已经通过圣餐礼获得罪的赦免,剩下的事,那信在他们不知不觉中就做了。
我又问,为何教你孩子十诫?难道不是叫他们知道避恶如罪吗?难道只是让他们知道并相信这些事,却不照之而行吗?那么你为何说这是新鲜事?对此,他们只能回答说,他们知道,却又不知道;当犯通奸时,他们从未想过第六诫,当偷窃或暗中诈骗时,从未想过第七诫,等等;更不用说,这类事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
当我从教会的教义中提到许多事,并从圣言证明,避开和远离如罪的邪恶就是基督教本身或基督教的本质,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如此行的程度时,他们沉默不语。然而,当看见所有人都是照他们的生活被检查,并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没有人是照与生活分离的信而受审判,因为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们的生活时,他们确信这是真的。
大多数基督徒都不知道这一点,这在圣治的律法之下,即:每个人都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128节);没有人从天堂直接被教导,而是间接通过圣言,以及基于圣言的教义和讲道被教导(154-174节);这种无知也在一切许可法之下,许可法同样是圣治的律法。对此,详情可参看258节。
注:266至273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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