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8

578.“有火、有烟

578.“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表示源于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以及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真理和良善的欲望的思维和随之而来的推理。这从“口”、“火”、“烟”和“硫磺”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思维和随之而来的推理(对此,可参看对启示录9:19的解释);“火”是指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对邪恶的爱(参看AE 504c–e, 539节);“烟”是指源于对邪恶的爱的密集虚假(也可参看AE 494, 539节);“硫磺”是指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欲望。

这就是“硫磺”的含义,这一点可从提到它的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摩西五经:

耶和华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创世记19:24)

路加福音: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雨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 30)

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居民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之虚假的人;由于源于这爱的邪恶之虚假毁灭了他们,所以有火与硫磺雨降下来,降“硫磺”雨,是因为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的欲望,降“火”雨,是因为这欲望从自我之爱爆发出来。当人子显现时,情况将是这样,这表示那时,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之虚假将摧毁教会。在灵界,当处于源于这爱的虚假的恶人被扔进地狱时,这种雨就会出现。

摩西五经:

你们的儿子和外人看见这地的灾殃和疾病时,会说什么?遍地都是硫磺,盐卤和火迹;没有耕种,没有出产,地上连草都不生长,好像所多玛、蛾摩拉、押玛、洗扁的倾覆一样。(申命记29:22, 23)

如果以色列人不遵守诫命和律例,又拜别神,那么这些就是威胁他们的诅咒;由于那时教会将被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荒废和毁灭,所以经上说,那时“遍地都是硫磺,盐卤和火迹”,“地”表示教会;“没有耕种,没有出产,地上连草都不生长”表示将不再接受或产生来自良善的任何真理。

以赛亚书:

原来陀斐特早已预备好了,是为君王预备的;他必下入又深又宽的地方;其中堆的是火与许多木柴;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的溪流,把它点燃起来。(以赛亚书30:33)

此处“陀斐特”表示对摧毁教会一切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而残忍的爱,尤其对摧毁纯真之良善的残忍欲望掌权的地狱。“他必下入又深又宽的地方”表示这可怕的地狱源于邪恶之虚假;为之预备的“君王”表示地狱的虚假本身;“其中堆的是火与木柴”表示属于这爱的各种邪恶;由于这个地狱燃烧着一种摧毁的欲望,所以经上说:“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的溪流,把它点燃起来。”事实上,在那里,一旦从任何人那里听到教会的真理,感知到教会的良善,他们就燃烧起摧毁并灭绝它们的狂热。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地上的溪河必变为沥青,它的尘土必变为硫磺,这地必成为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它的烟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8–10)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表示主的降临,以及那时祂所施行的最后审判;变为沥青的“溪河”和变为硫磺的“尘土”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的人被扔进的地狱;“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表示地狱之爱的邪恶及其惩罚;永远上腾的“烟”表示来自那邪恶的可怕虚假。

以西结书:

我要用瘟疫和血恳求歌革;我要下涨溢的雨,又将冰雹石、火和硫磺如雨般下在他身上。(以西结书38:22)

“歌革”表示那些将一切敬拜都置于一种神圣和虔诚的外在,却不置于内在之物的人;而事实上,外在敬拜的品质取决于内在敬拜的品质。经上说“耶和华要下涨溢的雨,又将冰雹石、火和硫磺如雨般下在他们身上”,这表示虚假和邪恶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火和硫磺”表示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这两者都是属恶魔的。

诗篇: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暴风必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这些话表示恶人将被他们自己的虚假之邪恶和自己的邪恶之虚假毁灭;对他们来说,它们将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网罗、烈火、硫磺”表示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必作他们杯中份的“暴风”表示对一切真理的摧毁。显然,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耶和华要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烈火和硫磺,因为经上还说,祂要在他们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因此,“烈火、硫磺”表示诸如彻底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那类事物。

同样在约伯记:

硫磺必散布在恶人的居所之上。(约伯记18:15)

“硫磺”表示诸如摧毁人里面教会的一切事物的那种邪恶之虚假;这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的虚假,就是诸如那些住在所多玛和蛾摩拉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此,经上说:

不仅城和居民,连平原和田间生长的都覆灭了。(创世记19:25)

“田间生长的”表示涌现的教会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火与硫磺”具有类似含义:

若有人拜兽和兽像,这人必被火与硫磺折磨。(启示录14:9, 10)

又:

那兽和假先知活活地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又:

魔鬼被扔在火与硫磺的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启示录20:10)

又:

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都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有他们的份。(启示录21:8)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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