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6

576.“有火胸甲,

576.“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表示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混乱欲望,以及由此而来的虚假争战的推理。这从“胸甲”、“火”、“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和“硫磺”的含义清楚可知:“胸甲”是指战争的盔甲,尤指争战中的防御(对此,参看AE 557节);“火或火热”是指自我之爱、因而一切邪恶的混乱欲望(参看AE 504c–e节);“蓝宝石或风信子石”是指世界之爱、因而一切虚假的混乱欲望(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硫磺”是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欲望(参看AE 578节),在此是指从这两种爱燃烧的虚假。由此可见,“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表示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混乱欲望,以及来自这些爱的虚假争战的推理。

就蓝色而言,要知道,它在灵义上表示对真理的天堂之爱或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虚假的恶魔之爱,以及世界之爱。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蓝色属于天堂的颜色,该颜色表示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所以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一个恶魔源头的虚假。灵界会出现最上等的颜色;这些颜色从良善和真理获得自己的起源;因为那里的颜色是天堂之光、因而天堂天使的聪明和智慧的修改。这就是为何会幕的幔子和亚伦的圣衣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织成;因为会幕代表主的天堂,亚伦的圣衣代表天堂和教会的神性真理,而那些用来建造会幕、织亚伦衣服的事物代表属于神性良善和真理的属天和属灵事物。

因此,约柜前面的幔子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来作(可参看出埃及记26:31);帐幕的门帘也是(出埃及记26:36);院子的门帘同样如此(出埃及记27:16);帐幕的幔子末幅边上要作蓝色的钮扣(出埃及记26:4);以弗得用金线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织成(出埃及记28:6);决断的胸牌也是(出埃及记28:15)。当营在旷野往前行的时候,亚伦和他的儿子们拿蓝色毯子蒙在法柜上,铺在陈设饼的桌子上,遮盖灯台和灯,铺在金坛上,包裹供职用的一切器具(民数记4:6, 7, 9, 11, 12)。这是因为“蓝色毯子”所表示的从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包含并保护这些事物所代表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神圣事物。

由于“蓝色”表示对真理的属天之爱,所以经上吩咐:

以色列人要为自己在衣服边上作繸子,钉一根蓝细带子,好叫他们看见就记得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并且遵行。(民数记15:38, 39)

此处“蓝细带子”明显表示对耶和华诫命的记念;耶和华的诫命是天堂和教会的本质真理,只有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天之爱的人才会记得它们。

“蓝色”表示对真理的爱,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以西结书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可作你的旗帜;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作的。这些商人以美好的货物,以绣花蓝色包袱所打的包和华丽衣服的宝藏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7, 24)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因此,它也表示属于教会的真理知识或认知,本章所提到的她的“商人和交易”描述了通过这些知识或认知获得聪明。“埃及绣花”表示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科学);由于这种知识或科学在一个较低位置上,因而在周围和外面,所以它被称为“帆”,经上说它可作旗帜。“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因此,经上说它们作“篷”,“篷”表示真理。“绣花蓝色包袱”表示一切真理,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这些与来自圣言的知识或认知一起,由“华丽衣服的宝藏”来表示。

“蓝色”因表示对真理的天堂之爱或属天之爱,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虚假的恶魔之爱;圣言也在这层意义上提到“蓝色”。因此,在以西结书,经上说:

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幼年时在埃及行淫。阿荷拉就是撒玛利亚,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阿荷拉在我之下行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邦亚述人,他们都穿蓝衣,作总督、领袖,都是可爱的少年人,骑着马的马兵。(以西结书23:2–6)

此处“撒玛利亚”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撒玛利亚”表示属灵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天教会,它们被称为“阿荷拉”和“阿荷利巴”,因为这两个名字表示“帐棚”,“帐棚”表示敬拜方面的教会;在圣言中,“女子”也表示教会;“她们在埃及行淫”表示通过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歪曲教会的真理;“她贪恋亚述人”表示通过基于这些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而歪曲;“亚述和亚述人”表示推理;经上因谬误和虚假而说他们“穿蓝衣”,这些谬误和虚假在外在形式上看上去是真理,因为它们来自被错误应用的圣言字义。由于这种表象,他们也被称为“总督、领袖,骑着马的可爱少年人”,因为那些出于自我聪明推理的人在自己和处于类似状态的其他人看来,又聪明又智慧,他们所说的话是聪明的真理和智慧的良善;而事实上,它们都是虚假,他们爱这些虚假,因为它们来自他们的自我。“总督、领袖”表示主要真理,“骑着马”表示聪明。

耶利米书:

有银子打成片,是从他施带来的,并有从乌法来的金子,都是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他们的衣服是蓝色和紫色的;都是智者的工作。(耶利米书10: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以色列家的偶像,这些偶像表示虚假的教义,因为它们来自自我聪明;因此,它们被称为“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都是智者的工作”,这是因为这些教义在他们看来,就是真理和良善;“从他施来的银子和从乌法来的金子”表示因来自圣言的字义而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是真理和良善的东西。由此可见,“蓝色”表示对虚假的爱,因为它来自自我,或自我聪明。“蓝色”也表示对世界的爱,因为对世界的爱就对应于对虚假的爱,正如“火”所表示的自我之爱对应于对邪恶的爱一样;一切邪恶都来自自我之爱,一切虚假都来自起源于自我之爱的世界之爱;因为世界之爱所表示的属灵邪恶本质上就是虚假,正如属灵良善本质上就是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5节)。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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