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5

575.启9:17.

575.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对圣言的歪曲。这从“马”和“骑马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对圣言的理解(参看AE 355, 364, 372a, 373, 381, 382节),在此是指对它的歪曲,因为经上说“他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骑马的”是指那些理解圣言的人,关于这种含义,也可参看前面引用的经文,但在此是指基于谬误对圣言含义的推理,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感官人及其基于谬误的推理(参看AE 569节),还因为经上说他“在异象中”看见它们,而不是像以前“在灵里”;此处“在异象中”看见表示从谬误看见。

人或人的灵所看见和从中看见的异象,具有两种类型。有真实的异象,也有不真实的异象。真实的异象是诸如真实出现在灵界、与天使的思维和情感完美对应的那类事物的异象;因此,它们是真实的对应。预言真理的先知所拥有的异象就是这样的;向约翰显现、整个启示录所描述的异象也是这种。但不真实的异象在外在形式上拥有和真实的异象一样的表象,在内在形式上却不一样;它们是由灵人通过幻想产生的。那些预言虚妄的事或谎言的先知就拥有这类异象。所有这些异象因不是真实的,故都是谬误;因此,它们也表示谬误。由于约翰就是在这类异象中看见“马和骑马的”,所以它们表示基于谬误的推理,因而表示对圣言的歪曲。

由于写圣言的先知拥有真实的异象,而也被称为先知的其他人拥有不真实的异象,但他们的异象是虚妄的,被称为“谎言”,所以重要的是,要知道什么是异象。真实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因为它们对应于天使的内层,也就是他们的心智,即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事物,因此它们表示这类事物。事实上,属于天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属灵之物以诸如出现在自然界的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那类形式为衣给自己披上,所有这些形式都是对应,就是诸如先知们所看见,并表示它们所对应的事物的那种。但灵界也有不是对应的表象;这些表象是由灵人,尤其恶灵通过幻想产生的,因为通过幻想,这些灵人能使宫殿、充满装饰品的房屋,以及装饰性的服装出现;他们还能给自己长出漂亮的脸蛋,以及其它类似性质的表象;可一旦幻想停止,它所产生的这一切事物就都消失了,因为它们是其中没有任何内在事物的外在。这类异象因靠幻想存在,故表示谬误,因为它们欺骗感官,并谬误地使事物看起来像真实的事物。由于这些谬误就是此处所表示的,所以经上说:“我在异象中看见马。”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基于谬误的推理,故这里要解释一下谬误的性质。

在属世、文明、道德和属灵事物上有许多谬误;但此处所指的,是属灵事物上的谬误,所以我想通过几个例子说明属灵事物上的谬误是何性质和品质。感官人处于谬误,因为他的一切思维观念都来自世界,并通过身体感官进入;因此,他从这些思维观念来思考属灵事物并得出关于它们的结论。此外,感官人不知道什么叫属灵之物,并且以为在自然界之上不可能有任何东西,即便有,它也是自然和物质的。他根本不能理解像自然界中的物体那样的事物能存在于灵界,例如乐园、灌木丛、花坛、草地、宫殿和房屋会出现在那里。感官人声称,这些事物都是幻想,尽管他知道,当先知在灵里时,他们就看见类似事物。感官人不相信这些事物存在于灵界,因为他认为,凡不能用肉眼看见,或用某种感官感知到的东西都不存在,或说都是虚无。

那些基于谬误判断的人根本不能理解,人死后具有完整的人的形式,天使就具有这种形式;因此,他们否认人死后是人的形式,声称,他们(即死后的人)是幽灵,或类似呼吸的东西,没有眼睛、耳朵或嘴巴,因而没有视觉、听觉,或言语,在空中飞来飞去,等待身体的复活,好叫他们得以看见、听见并说话。他们之所以这样说,这样相信,是因为他们出于身体感官的谬误思考。那些基于感官谬误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将一切事物都归于自然界,几乎不将任何事物归于神性;即便将创造归于神性,他们仍以为一切事物都转移到了自然界,出现的一切结果都只从自然界发出,无一从灵界发出。当他们看见与蚕、蝴蝶、蜜蜂有关的奇妙的事,并从所有动物从卵中出生看到奇妙的现象,以及其它无数类似性质的事时,只视它们为自然界的作工,或说以为自然界是这些事物的唯一创造者,根本不能思想灵界和它进入自然界的流注,也根本不能思想这些奇妙事物从这个源头存在和持续存在。而事实上,神性不断经由灵界流入自然界,并产生这些事物,自然界被创造是为了作为从灵界发出并流入的这些事物的衣服而为它们服务的。不过,详述教会的感官人所相信的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谬误会占用大量篇幅;《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3节)提到了其中一些谬误。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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