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最后的审判(续) #68

68.在灵界,伊斯兰

九、灵界中的伊斯兰教徒和穆罕默德

68.在灵界,伊斯兰教徒出现在西部天主教徒的后面,可以说围绕着他们。他们之所以出现在那里,主要原因是,他们承认主是最伟大的先知,神的儿子,最有智慧的,祂被差到世上来教导人类。在灵界,每个人所生活的地方,相对于新教徒所占据的基督徒中心地带的距离,都取决于这个人对主和一位神的承认。正是这种承认将人们的心智与天堂联结起来,并决定了他们与主在其上的东方的距离。那些由于邪恶的生活而内心缺乏这种承认的人则在这些社群之下的地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