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最后的审判(续) #39

39.人有两种思维模

五、灵界中的英国人 

39.人有两种思维模式,即外在的和内在的。在尘世,人使用外在模式;在灵界,则使用内在模式。对善人来说,这两种模式行如一体,但对恶人来说则不然。在尘世,查看人的内层是什么样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从小就想举止得体,并学习如此表现。但在灵界,他的性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属灵之光会揭示它;那时他是一个灵,而灵就是内在人。由于我蒙允许享有属灵之光,并在这光的帮助下通过与天使并灵人多年来的交往而看到各个国家的人的内在是什么样,所以我有责任把这信息公布出来,这很重要。我先说一说英国这个高贵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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