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789

789.“凡有船在海

789.“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因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表示因此,通过这种宗教说服的圣物,所有人,只要愿意买,都获得了赦免,因为他们获得了属灵和永恒的财富,而不是世俗和短暂的财富,现在没有人买了。“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表示用这种宗教说服的圣物来安抚神,或以为用世俗和短暂的货物或财富,他们会换来属灵和永恒的货物或财富;也就是说,用金、银、宝石、珍珠、紫色料和(启18:12, 13)所列举的其它东西,他们会换来死后的祝福和幸福。“奢侈”是指这些事物,他们声称,他们因那城的“奢侈”而成了富足。众所周知,他们也是这样说的。“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表示由于这种宗教说服的毁灭,今后没有人会买他们的圣物。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上述事物。奢侈或昂贵的东西表示教会的圣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得日头出产的宝物,月月所产出的宝物,永恒山岭的宝物,得地的宝物。(申命记33:13-16)
耶利米书:
以法莲是我的宝贝儿子吗?是可喜悦的孩子吗?(耶利米书31:20)
“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耶利米哀歌:
锡安的众子比精金还宝贵。(耶利米哀歌4:2)
“锡安的众子”是指教会的真理。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3:12; 43:4; 诗篇36:7; 45:9; 49:8; 72:14; 116:15)。正因如此,经上说,那城中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而成了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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