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783

783.启18:15

783.启18:15.“贩卖这些货物,借着她发了财的客商,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哭泣悲哀”表罚入地狱之前的状态,以及那时那些利用天堂喜乐的各种特许和承诺而获利之人的恐惧和哀恸。“贩卖这些货物的客商”,就是贩卖上一节所论述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以及“一切的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的客商,表示那些利用天堂喜乐的各种特许和承诺而富有,也就是获利的人。这些“客商”表示天主教教阶中的所有人,无论级别高低,他们便利用这些手段获利。其中就包括级别高者,这一点从本章23节经上说“你的客商原来是地上的大人物”明显看出来。“客商”表示级别低者,这一点可从11节经文(771节)看出来。“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哭泣悲哀”表示他们处于远离罚入地狱的状态,甚至处在对惩罚的恐惧和哀恸中,如前所述(769节),那里说了同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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