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731

731.“我看见她,

731.“我看见她,就大大惊奇”表示令人惊讶的是,这种宗教说服内在是这样,而外在却不是这样。“大大惊奇”是指大为惊讶;“看见她”表示这个女人,也就是这种宗教说服,内在是这样,而外在却不是这样;因为约翰惊讶地看到,这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手拿金杯,这些东西是她的外表;然而,这杯子却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淫乱的污秽。他看到在她额上写着“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这些东西是她的内在。约翰说这些话,是因为即便在今天,每个人都会惊讶地看到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显得如此神圣和辉煌,却不知道它在内在上是如此亵渎和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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