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623

623.“作初熟的果

623.“作初熟的果子归与神和羔羊”表示基督天堂的开始,即:承认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初熟的果子”是指头生的,也指首先收割的,因而是指开始,在此是指由基督徒形成的新天堂的开始。如前所述,“神和羔羊”在此是指在一切事物所源于的神性本身,以及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因而是指有三位一体在里面的那一位神。此处要说一说“初熟的果子”。在以色列教会,经上吩咐,你要把初熟的果子,就是初熟的五谷、油、酒、树上的果子,以及羊毛,都归耶和华为圣,耶和华把它们赐给亚伦,在他之后又赐给大祭司(出埃及记22:28; 23:10; 民数记13:20; 15:17-22; 18:8-20; 申命记18:4; 26:1等)。经上还吩咐,他们要庆祝收割节和除酵节(出埃及记23:14-16, 19, 26; 利未记23:9-15, 20-25; 民数记28:26-31)。原因在于,“初熟的果子或初熟之物”表示首先出生,然后生长之物,如婴孩长成大人,或幼苗长成树木;因此,它们表示所有后续发展阶段,直到事物的完成,因为接下来的一切都存在于初始之物中,正如成人存在于婴孩中,树木存在于嫩苗中;由于这最初的发展先于后续的发展而存在,天堂和教会也是如此,所以“初熟果子或初熟之物”归主为圣,人们也庆祝“初熟节”。这些经文中(即耶利米书22:29; 23:10; 以西结书20:40; 弥迦书7:1; 申命记33:15, 21)的“初熟的果子或初熟之物”所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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