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594.启13:11.“我又看见另一只兽从地里上来”表示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处于那龙关于神和救赎的教义和信仰的神职人员。至于龙的信仰及其品质是什么,可参看前文(AR 537节)。“从海里上来的兽”是指平信徒,“从地里上来的兽”是指神职人员,因为“海”表示教会的外在,“地”表示教会的内在(AR 398, 567节);平信徒处于教会教义的外在,神职人员处于教会教义的内在。现在描述的是神职人员,这一点从接下来当按灵义来理解时的一切细节看出来,凭以下事实则看得很明显:这兽也被称为“假先知”(启示录16:13; 19:20; 20:10);这一点尤其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那兽被擒拿,那在兽面前曾行迹象、迷惑受兽印记和拜兽像之人的假先知,也与他同被擒拿。(启示录19:20)
本章以下面这些话说到,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行迹象,迷惑他们:
他行大迹象,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对他们说,要给那兽造个像,并拜它。(启示录13: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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