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226

226.“我听见的第

226.“我听见的第一个声音,好像号筒和我说话,说,你上到这里来”表示神性流注和由此产生的心智的提升,以及随后明显的感知。当从天上被听见时,“声音”是指流入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 50节),因而是指神性流注;“号筒的声音”表示明显的感知(可参看AR 37节);“上到这里来”表示心智的提升;因为在灵界,人升得越高,他所进入的光就越纯净,理解力通过这光逐层被打开,也就是说,心智被提升。由此也可推知,那时“他在灵里”;这句话是指他被带入一种属灵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天堂里的事物明显显现。声音听上去“好像号筒”,是因为它论述了为了最后的审判而对众天堂的安排;当召集和安排发生时,天上就会听见好像号筒的声音。也正因如此,对以色列人来说,他们当中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天堂和教会,经上也吩咐:
他们要用银子做号筒,亚伦的儿子要在快乐的日子和节日,月初,献燔祭,记念和打仗时吹号召集会众和起行。(民数记10:1-10)
不过,我们在解释第八章时,会谈到“号筒”和“吹”号,那里提到了七位天使,有七枝号赐给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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