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157.“你有一个名,就是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表示可能在他们自己和其他人看来,并相信,他们在灵性上是活的,而事实上,他们在灵性上是死的。“有一个名”表示似乎并相信是这样,在此表示他们是活的,而事实上是死的。因为属灵生命,也就是真正的生命,不只是敬拜的问题,还在敬拜里面,敬拜里面必须有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当人照着这些真理生活时,他的敬拜里面才会有生命。原因在于,外在从内在获得自己的品质,敬拜的内在是生活的真理。他们就是主的这些话所指的那些人:
那时你们开始站在外面叩门,说,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就回答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在你面前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可我要对你们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5-27)
在灵界,我被允许听见许多人说,他们常去领圣餐,从而吃喝圣物,他们的罪常常被赦免;每个安息日他们都听从他们的教师,也在家里虔诚地早祷晚祷,等等。但当他们敬拜的内层被揭开时,它们看上去充满罪孽和地狱的东西,因此,他们被弃绝了。当他们询问原因时,得到的回答是,他们根本不关心神性真理。然而,不遵行神性真理的生活不是天堂里的人所过的生活;而且那些不处于天堂生活的人无法承受天堂之光,也就是那里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他们更不能承受天堂之热,也就是神性之爱。尽管他们听见这些话,也理解,但当他们回到自己这里,回到自己的敬拜中时,他们说:“我们需要真理吗?真理是什么?”然而,他们因再也不能接受真理,故只能任由他们的欲望在他们的敬拜里面,这些人最终弃绝了他们对神的一切敬拜。因为内层会调整外层适应自己,并弃绝与自己不一致的东西。事实上,死后,所有人的外层都要变得像他们的内层一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