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圣爱与圣智 #89

2.2热与光从神性之

2.2热与光从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所产生的太阳发出

89.天使和灵人所居的灵界与世人所居的自然界一样,也有热和光在里面。而且,热同样被感受为热,光也被视为光。但灵界的热与光完全不同于自然界的热与光,可以说毫无共同之处。它们彼此的区别犹如活物与死物的区别。灵界的热本身是活的;光也是活的;而自然界的热本身是死的,光也是死的。因为灵界的热与光从纯然为爱的太阳发出,而自然界的热与光从纯然为火的太阳发出;爱是活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而火是死的,自然界太阳的火是死亡本身。它之所以被称为死亡,是因为它没有一丝生命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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