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390.⑺人的灵和身体的结合是由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而它们的分离则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的缺乏。人们至今不知道人的心智(心智是指意愿和理解力)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也不知道人的灵和身体一样拥有脉搏和呼吸,所以不可能知道在人里面的灵的脉搏和呼吸流入并产生其身体的脉搏和呼吸。
由于人的灵和身体一样拥有脉搏和呼吸,故可知,人的灵的脉搏和呼吸与其身体的脉搏和呼吸之间存在一种类似的对应关系,因为如前所述,心智就是他的灵。因此,当这两组运动的对应停止时,一种分离就会发生,这就是死亡。
当身体由于某种疾病或事故而无法与这个人的灵一致行动时,分离或死亡就会发生,因为这样对应就消失了,结合也随之消失了;然而,只有呼吸停止不会造成这种结果,当心跳停止时才会。因为只要心脏还在跳动,爱及其生命之热就仍保留和维持身体的生命,这从昏厥和窒息的例子,以及胎儿在子宫里的生命状态明显看出来。简言之,人的身体生命依赖于身体的脉搏和呼吸与他的灵的脉搏和呼吸之间的对应关系;当这种对应关系停止时,身体的生命就会终止,他的灵则离开,在灵界继续它的生活;这种生活和他在自然界的生活如此相似,以致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大多数人在离开身体后两天就会进入灵界。事实上,我曾与一些死亡两天后的人交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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