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341.⑷那些为恶用的事物是由来自地狱的流注,在凡有相对应的那类元素存在的地方产生的。对应于恶用,也就是对应于有毒植物和有害动物的东西,是那些腐尸、腐烂、粪便、粪质、变质和尿一样的物质。因此,哪里有这些东西,哪里就会滋生上面所提到的那类草本和有害生物;在热带地区,像大型的类似生物,如蛇、蜥蜴、鳄鱼、蝎子、大鼠小鼠等等。众所周知,沼泽、死水塘、粪堆、恶臭的泥塘就充满这类生物;还有,有毒的飞虫像云一样弥漫在空气中,有毒的害虫像军队一样在地上行进,吞食草本植物,直至根部。
有一次,我在园子里观察到,在三、四英尺立方的空间里,几乎所有尘土都变成了细小的飞虫;当我用棍子搅动时,它们像雾一样升起。仅从这个观察就明显看出,腐肉和腐烂的物质与这些有毒无用的害虫是一致的,两者是同质的。这一点从原因看得更清楚,即:同样难闻的气味和恶臭就存在于地狱中,在那里也会看到这类害虫。这些地狱也因此而得名,有的被称为“尸狱”,有的被称为“粪狱”,有的被称为“尿狱”等等。然而,所有这些地狱都被密封,以免这些蒸汽从那里散发出来。因为当新来的魔鬼进入,它们被稍稍打开时,这些地狱就会引起呕吐,造成头痛,同时有毒的地狱还会导致昏厥。就连那里的尘土也具有同样的性质,因此它在那里被称为受诅咒的尘土。由此明显可知,哪里有这种恶臭,哪里就有这类有害生物,因为两者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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