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圣爱与圣智 #305

4.6形成大地的物质

4.6形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没有丝毫神性本身的东西在里面,但它们依然起源于神性本身

305.从前面所论述的大地起源可以看出,它们的物质和材料没有丝毫神性本身的东西在里面,而是缺乏系神性本身的一切。因为如前所述,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其热消失于寒冷,其光消失于黑暗,其活性消失于惰性。然而,因着它们从灵界太阳的演变,它们仍保留了来自那里的神性,也就是围绕神-人或主的气场的那种物质(如前所述,291-298节)。从这个气场,通过从灵界太阳经由作为媒介的大气的演变,便产生了形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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