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239.既然人里面有爱、智慧、因而功用的三个层级,那么可推知,他里面必有意愿、理解力,由此而来的结果,因而达到功用目的的决心的三个层级。因为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结果是来自爱和智慧的功用。由此明显可知,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属世、属灵和属天的意愿和理解力,出生时是潜在的,当它们被打开时则是实际的。
一言以蔽之,由意愿和理解力构成的人之心智,自创造,因而自出生时就具有三个层级,以便人有一个属世心智、一个属灵心智和一个属天心智,由此活在世上时就能被提升至天使的智慧并拥有它;不过,只有在死后,且只有成为天使,他才能进入这智慧;到那时,他的言谈对属世人来说是难以形容、无法理解的。
我认识一个在世时学识一般的人,他死后我在天堂见到他,并与他交谈。那时,我清楚发觉他说话就像一位天使,他所说的话对属世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因为他在世时将圣言的诫命运用于生活,敬拜主,因而被主提升至爱和智慧的第三层级。了解人类心智的这种提升极其重要,下文所说的理解力依赖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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