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圣爱与圣智 #232

232.就天使而言,

232.就天使而言,这三个层级被称为属天、属灵和属世;对他们来说,属天层级就是爱的层级,属灵层级就是智慧的层级,属世层级就是功用的层级。之所以如此称谓这些层级,是因为天堂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再加上世人所在的第三个国度,也就是属世国度。此外,构成属天国度的天使处于爱,构成属灵国度的天使处于智慧,而世人处于功用;这些国度由此被联结在一起。在下一部分我们将说明当如何理解世人处于功用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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