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圣爱与圣智 #161

161.时间同样固定

161.时间同样固定不变,它们也是自然界的属性。一天的时长总是二十四小时,一年的时长总是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天。造成这些时间上的间隔变化的光暗冷热状态也有规律地循环往复。每日循环的周期是早、午、晚、夜,每年循环的周期是春、夏、秋、冬。而且,一年四季有规律地调节一日四时。所有这些状态同样都是死的,因为跟灵界不同,它们并非生命的状态。在灵界,光和热持续存在;光对应于天使的智慧的状态,热对应于天使的爱的状态;因此,他们所经历的这些状态是生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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