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Life46.恶人的信仰是一种知识信仰,里面没有来自意愿的任何良善。因此,它是一种死的信仰,就像里面没有来自心脏的任何生命或灵魂的肺呼吸。此外,理解力对应于肺,意愿对应于心。这种信仰也像一个漂亮妓女,虽穿着紫色和金色的衣服,里面却满了恶疾。此外,妓女对应于对真理的歪曲,故在圣言中表示这种歪曲。这种信仰又像一棵枝繁叶茂,却不结果子的树木,园丁只好砍掉它。此外,一棵树表示一个人,它的叶子和花朵表示信之真理,它的果实表示爱之良善。但拥有来自意愿的良善在里面的理解力中的信仰迥然不同。这种信仰是活的,就像里面有来自心脏的生命和灵魂的肺呼吸;也像一位美丽可爱的妻子,她的贞洁使她受到丈夫的喜爱;又像一棵结果子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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