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四)任何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热爱真理到何等程度
Life32.有两个共性从主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神性良善属于祂的神性之爱,神性真理属于祂的神性智慧。这两者在主里面为一,因而作为一体从祂发出;但它们没有被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世人作为一体来接受。有些天使和世人从神性真理接受的比从神性良善接受的多,有些天使和世人从神性良善接受的比从神性真理接受的多。这就是为何天堂分为两个不同的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从神性良善接受更多的天堂构成属天国度,从神性真理接受更多的天堂构成属灵国度。关于天堂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0–28节)。然而,所有天堂的天使都照着他们里面的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的程度而享有智慧和聪明。另一方面,不与良善构成一体的真理对他们来说,不是真理。由此可见,与真理结合的良善构成天使和世人里面的爱和智慧;由于使天使成为一位天使,人成为一个人的,是他的爱和智慧,所以显而易见,与真理结合的良善使天使成为一位天堂天使,使一个人成为一个真正的教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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