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0.启9:15.“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表示基于谬误推理的自由。这从“四位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捆绑在幼发拉底河的“四位天使”是指基于属于感官人的谬误、以前不被接受的推理(参看AE 569a节);由此可知,“他们被释放”表示现在基于谬误推理的自由。现在之所以有这种自由,是因为感官人只基于诸如他在世上亲眼看到的那类事物来推理;而他声称,那些在这些事物之内和之上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因为他没有看到它们。这就是为何他要么否认,要么不相信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它们在他的思维之上,还因为他将一切事物都归因于自然界。感官人就这样独自思考,或在他的灵里思考,而在世人面前则不然,因为在世人面前,他出于他的记忆说话,甚至从圣言或教会的教义谈论属灵事物;他所说的话就像属灵人所说的话。这就是教会之人在教会末期的状态;尽管他们能将他们貌似从一个属灵源头所说或所宣讲的话拼凑在一起,但这一切仍是从他们的灵所在的终端感官层发出的,而当终端感官层独自一人时,它就推理反对这些事物,因为它基于谬误,因而基于虚假推理。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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