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0.“尾巴上有毒刺”表示通过它们欺骗的狡猾。这从“毒刺”的含义清楚可知,“毒刺”是指在代表虚假说服上的狡猾和精明;由此可知,它们有伤害人的能力在里面,因为一个狡猾、精明地欺骗之人尤其有害。毒刺在它们的“尾巴上”,因为他们通过从感官上所感知到的知识或科学欺骗,包括来自圣言的知识或科学,以及来自世界、构成人类学问的知识或科学。他们通过照字面,而不是照内义解释来自圣言的知识或科学来欺骗;他们通过来自世界的知识或科学、利用它们来确认而欺骗。要知道,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和精明,因而处于敏锐或精明的欺骗之中。事实上,感官人怎样拥有聪明和谨慎,那些感官化、处于虚假的人就怎样拥有恶毒和狡猾,因为一切恶毒都居于邪恶,正如一切聪明都居于良善。
世人以为,那些狡猾、精明的人也是谨慎和聪明的;但狡猾和恶毒不是谨慎和聪明,就本身而言是疯狂和愚蠢。因为这些人把自己从永恒的幸福中剪除,并把自己扔进永恒的痛苦中,这不是谨慎和聪明的一部分,而是疯狂和愚蠢的一部分。此外,对这些人来说,属于天堂和天使智慧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浓密的黑暗,这智慧在哪里是幽暗,哪里就有愚蠢。感官人既狡猾又精明,这一点可从地狱里的人身上清楚看出来,在那里,所有人都是纯属世和感官的;几乎没有人相信这些人拥有多少狡猾和精明;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76–581节),那里论述了地狱灵的狡猾和邪恶的伎俩。
“毒刺”表示狡猾,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从圣言来确认,因为在通用话语中,言语中骗人的狡猾手段被称为毒刺,而交谈本身被称为尖锐。但“毒刺”尤表内层虚假,内层虚假是这样:它们无法被驱散,因为它们是由感官的知识或科学和谬误产生的。“毒刺”(或尖锐物)表示这些虚假,这一点可从灵界的代表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内层虚假以各种方式由具有尖锐性质的事物来代表,如剑尖、箭头,以及各种形式的尖锐物,这一切都是在他们意图伤害的时候。因此,那里也禁止将这些东西展示出来观看,因为灵人一看见它们,就变得愤怒,想要造成伤害。
阿摩司书中的尖锐器具就表示这些虚假:
看哪,日子快要临到你们,人必用钩子把你们拉出来,用鱼钩将你们的后裔拉出来。(阿摩司书4:2)
“用钩子把你们拉出来”表示通过被错误应用的来自圣言和世界的知识或科学来引离真理;“用鱼钩拉出来”表示通过感官谬误引离真理,感官人基于这些谬误进行推理。
摩西五经:
倘若你们不把那地的居民从你们面前赶出去,那留下的居民就必成为你们眼中的荆棘,肋下的刺。(民数记33:55)
他们要赶出去的“那地的居民”表示宗教和教义的邪恶和虚假;因为迦南地的各民族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些邪恶和虚假。因此,“他们必成为你们眼中的荆棘”表示恶毒、有害的虚假将要向教会真理造成的伤害,“肋下的刺”表示恶毒、有害的虚假将要向教会良善造成的伤害。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肋”表示仁爱的事物,因而表示良善。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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