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57

557.启9:9.“

557.启9:9.“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表示他们为了争战而给自己束上的说服,属灵的理性人或理性的属灵人的真理无法战胜这些说服。这从“胸甲”的含义清楚可知,“胸甲”(或铠甲)是指在争战中对邪恶和虚假的抵御,但在此是指邪恶和虚假对良善和真理的抵御,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处于反对真理的邪恶之虚假的人。此处“胸甲”表示说服,因为此处所描述的处于邪恶之虚假的感官人不是出于推理与真理争战;事实上,他们看不见真理,只看见虚假,因而处于这样的说服,即:虚假是真理,所以他们只出于虚假的说服争战;对他们来说,这种说服具有这种性质:属灵-理性人所提出的真理无济于事,因为它们就像剑从胸甲或铠甲那里一样被击退。因此,“像铁甲的胸甲”表示真理无法战胜的说服。感官人身上的这种说服如此令人迷恋和窒息,以至于属灵-理性人无法战胜它(可参看AE 544, 549, 556a节)。此外,胸甲或铠甲遮盖被称为胸部或胸腔的身体部位,这个部位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一切情感都包含在与话语一起从胸部出来的语气中。但那些在此由“蝗虫”所表示的人是诸如处于虚假的那种感官人,他们只有自我之爱的情感。这种情感充满自信,也充满说服,即:他们的虚假是真理;由于这种情感就在与话语一起从胸部出来的语气中,所以蝗虫以像铁甲那样的胸甲出现。此外,“铁”表示终端中的真理,同样表示那里的虚假,同时表示坚硬的东西;他们所拥有的说服力使虚假如此坚硬,以至于反对它的真理反弹回来,就好像它们毫无意义,或无济于事。由于出于自信处于虚假的感官人的说服具有这种性质,并且对灵人来说如此强大,以至于窒息并熄灭在灵人界与他们交谈的其他灵人的理性,所以它在灵人界被严厉禁止;那些使用它的人被送到灵人当中,在那里,他们被来自其他灵人的更强烈的说服骚扰,甚至到了昏厥的地步,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他们停止为止。

由于胸甲或铠甲在战争中使用,披上它们表示为战争做好准备,从而作战,所以在圣言中,经上说那些准备投入战斗的人披上铠甲,或贯甲。因此,在耶利米书:

你们马兵要装备马匹,并骑上;顶盔站立,磨枪贯甲。(耶利米书46:4)

这些话不是指一支军队与另一支军队的争战,而是指属灵-理性人与出于被错误应用的知识或科学而与真理和良善交战的属世人的争战。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巴比伦王所击打的埃及王法老的军队,“埃及王法老”就表示这样一个属世人,在幼发拉底河附近的“巴比伦王”表示属灵-理性人,所以“你们马兵要装备马匹,并骑上;顶盔站立,磨枪贯甲”表示诸如涉及属灵-理性人与处于虚假的属世人的争战的那类事物;“马”表示理解力的事物,套马的“战车”表示那些属于教义的事物;“马兵”表示聪明,“(头)盔”表示属于推理的事物,“枪”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铠)甲”表示在争战和抵抗中的能力或力气和力量。“铠甲”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它围住胸部,而一切争战和抵抗的力量都通过手臂来自胸部。

同一先知书:

要让他拉弓射巴比伦,让拉弓的射箭,贯甲挺身射她。(耶利米书51:3)

此处“(铠)甲”也表示争战和抵抗的能力。以赛亚书:

祂穿上公义为铠甲,将拯救的头盔戴在头上。(以赛亚书59:17)

这些话论述主,以及祂对众地狱的征服;“为铠甲的公义”表示将信徒从地狱中救出来的热情和拯救人类的神性之爱;由于主正是出于神性之爱的热情和由此而来的能力而争战并得胜,所以祂的公义被称为“铠甲”;而“拯救的头盔”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通过神性真理而有拯救;“头盔”与头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头盔戴在头上;“头”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智慧,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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