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841.启20:2.“他捉住那龙,那古蛇,就是魔鬼、撒但”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被阻止,他们因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信仰问题而被称为“古蛇”,因在生活上处于邪恶而被称为“魔鬼”,又因在教义上处于虚假而被称为“撒但”。至于“龙”所指的那些人是谁,可参看前文(AR 537节)。他在各处之所以被称为“古蛇”、“魔鬼”和“撒但”,是因为“蛇”表示那些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的人(AR 455, 550节);“魔鬼”表示那些在生活上处于邪恶的人;“撒但”表示那些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AR 97, 550节)。事实上,所有不直接靠近主的人都感官地思考与教会有关的事物,不能属灵地思考,因为主是光本身(AR 796, 797节)。因此,那些不直接靠近主的人不能出于属灵之光,即天堂之光来思考,只能出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思考,即感官地思考;正因如此,他们被称为“古蛇”。那些不直接靠近主,也不避恶如罪的人继续留在罪中,这就是为何那龙被称为“魔鬼”;由于也是这些人在教义上处于虚假,所以那龙被称为“撒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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